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为规范市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漯河交警自4月10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悬挂号牌、占用快车道压速慢行、未按规定在辅道行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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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将对在市区6条主干道(嵩山路、长江路、黄河路、淞江路、人民路西段和金山路)违规行驶、无号牌、无驾驶证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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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已在这些路段的27个路口设置55块警示牌,标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请走辅道”,同时组建7支执法分队定点执勤,骑警动态巡逻,及时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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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但准驾不符的:

非国标电动三轮摩托车对应的是D证;非国标电动三轮汽车对应的是C4、C3或者C1以上驾驶证(含C1);非国标电动四轮汽车对应的是C3或者C1以上驾驶证(含C1)。

漯河交警提醒

请驾驶人自觉遵守法规,配合管理,做到文明守法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