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起案例,一名12岁女孩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还带着两位闺蜜,逆行、闯红灯撞上了轿车!所幸,当时车速不快,3名女孩没有大碍。
2025年6月7日,江西龙南。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小汽车绿灯刚起步,突然发现左侧快速窜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赶紧停下避让。没想到电动自行车还是一头撞了上来,造成两车受损,万幸无人受伤。
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小赖今年12岁,载着两个闺蜜(均为13岁)沿机动车道逆行至路口,随即闯红灯通行,从而导致事故。
最终交警认定,小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且违法载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分别需要年满16周岁、12周岁。广大家长注意看好家中各类车辆钥匙,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驶车辆上路!已达到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家长们要教育孩子遵守法规,不闯红灯、不载人、走非机动车道,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暑假将至,广大家长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让孩子从小意识到自己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要将孩子的命运托付给“侥幸”!
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主编 | 彭丹编辑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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