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 温情执法

近日,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查处了一起经营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案件。此次执法在充分考量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认错态度等因素后,打破以往 “机械式” 的处罚模式,创新地融合了 “治病救人”“教育承诺” 的柔性执法理念,将原本对涉及经营过期药品企业的 10 万罚款降至 1 万。今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数54起,其中从轻处罚24起,减轻处罚8起(减轻金额30.25万元)。这种执法方式的转变,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刚性,又彰显了市场监管人的担当与作为,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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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作为 把控 “罚” 与 “教” 的平衡

近日,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某药店存在管理疏漏,其货架上出现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过期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扣押。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秉持着 “罚” 与 “教” 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检查结果,帮助药店排查根源问题、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同时,通过询问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流程,查阅药店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记录,深入了解药店的经营状况和管理难点,分析药店的销售数据和库存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药店违法行为的主观性,力求得出公平公正的处罚结果。最终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等情况:对经营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处没收过期药品,处罚金额从 10 万降至 1 万;对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没收过期医疗器械,不予罚款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羡锋指出:药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守护这一底线的方式却并非一成不变。此次执法实践充分表明:刚性监管与柔性处理并非天然对立,教所蕴含的 “温度” 与法所彰显的 “力度” 完全可以有机融合。这不仅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积极姿态,更彰显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理念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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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转变 彰显担当

近年 “小过重罚” 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案例都在警示我们: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同时,还需具备跨越思维局限的视野与担当,始终不渝地坚守 “过罚相当” 信念。唯有如此,方能彰显法治温度与力度的平衡,维护法律的公信力与权威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执法为民的宗旨。也唯有如此,营商环境才能得到持续优化,才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企业才能在公平竞争、规则透明、预期稳定的环境中稳健成长,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这就是我们市场监管人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太平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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