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北京昌平,被告冯先生被同母异父且仅有一面之缘的亲妹妹尉女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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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尉女士整理父母遗物时发现一份判决书,这时才发现了哥哥的存在,而母亲留下的一套房产可能会涉及到哥哥的权利,因此原告尉女士才将哥哥冯先生起诉。

可冯先生在来到法庭之前并不知情这套房产的存在,念在血脉相连,冯先生希望妹妹能放下对立好好坐下来聊一聊,但已经来到了法庭,冯先生表示听从法院的判决。这时原告尉女士提交了一份母亲的遗嘱,目前法院正在调查遗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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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继承领域,法律的界定十分清晰。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遵循法定继承规则,由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大家分得的份额均等。

要是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必须严格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这也使得尉女士提交的遗嘱,成为左右案件走向的关键证据。

最理想的方式是亲属间自主协商,围坐在一起,以法律为依据,以亲情为纽带,共同探讨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也是不错的选择;但当所有温和的方式都行不通时,诉诸法院便成了最后的解决手段,届时法院会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给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这对兄妹的做法,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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