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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拱北海关所属九洲海关在九洲港口岸查获1件濒危石珊瑚制品,重约9.22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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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经“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关员在该旅客随身携带的纸箱中查获1件珊瑚制品。后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珊瑚制品为珊瑚虫纲石珊瑚目物种,重约9.22千克。石珊瑚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列明的保护物种。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送/九洲海关
协审/监管处
监制/孙海波
图文/钟欣桐
编辑/游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