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太康县的一起事件,让大家心里很不是滋味。83 岁的老人摔倒在水里,旁边有民警却没及时去扶,这事儿可真不应该。
民警是什么?那是老百姓遇到困难时,最先想到的依靠啊!他们穿着警服,代表的是政府,是公权力,更是 “为人民服务” 的承诺。《人民警察法》里明明白白写着,民警得救助危难中的群众。
老人在水里挣扎,民警就在不远处,这可不是什么复杂危险的情况,伸手扶一把,本就是他们该做的分内事。可他们就站在那儿,光喊话不行动,这能不让人心寒吗?
太康县公安局倒是处理得挺快,涉事民警被免职,辅警也受了处分,还主动跟家属沟通道歉,这说明他们不护短,有错就改。可这事儿带来的影响,可不是一下子就能消除的。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是靠一件件为民服务的实事儿积累起来的。这次民警的冷漠,就像一根刺,扎在了大家心上,让警民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有人可能会说,基层民警工作压力大,任务多,是不是情有可原?压力大也不能成为失职的借口啊!穿上了这身警服,就得担起这份责任。再说了,当时现场也没什么特别的阻碍,他们完全有能力去扶老人。这事儿反映出的,就是部分基层警务人员服务意识太淡薄,把 “为人民服务” 当成了一句空话。
这起事件也给警务系统提了个醒,不能光靠事后的处罚来解决问题。得从根子上抓起,加强对警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让他们真正把老百姓的事儿放在心上。同时,还得完善监督机制,让警务工作时刻都在公众的监督下,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希望经过这事儿,所有的警务人员都能明白,老百姓的信任来之不易,别因为自己的疏忽和冷漠,伤了老百姓的心。“有困难找警察”,可不能最后变成一句让人失望的话。只有每一位民警都把 “为人民服务” 落实到行动中,警民关系才能更和谐,社会才能更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