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焦作市马村区武王街道北孔庄村村民实名反映:其在原宅基地翻建两层房屋时,遭遇北孔庄村村委会强行制止,自身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据该村民陈述,其持有该村宅基地使用权,此次翻建行为符合《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关于村民可建造三层以下住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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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村委会先后于2020年5月20日、2025年6月22日两次到现场阻挠施工,并强行拿走施工设备。村委会阻止的理由是“需遵守村规民约统一建设,门头和外墙须保持一致,且禁止修建二层”。村委会声称,若执意建房需缴纳5000元费用。村民无奈缴费后,仅被要求签署了一份《建房保证书》,未获得任何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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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村民提出正当要求:希望相关部门在24小时内制止村委会的阻挠行为,确保合法施工顺利进行;并期望武王街道办事处在3日内实地核查其建房合规性,出具书面许可文件。

马村区武王街道北孔庄村委会以“村规民约”为由干涉村民依法建房,甚至收取所谓“建房押金”却不开具票据,实质上反映了基层自治组织可能存在超越法律权限的行为。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法规(如《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村民在原址翻建三层以下住房是其法定权利,且村民自建房的审批管理职责应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的专门机构承担。

因此,呼吁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处理此事,重点核查北孔庄村委会依据的“村规民约”及收取“建房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不仅要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更要确保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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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作者回归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