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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州市弥河中心学校高宏视同工伤的公示

经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调查,对青州市弥河中心学校提交的高宏工伤申请核实如下:

高宏原系青州市弥河小学校长,2025年4月1日高宏在学校值夜班。4月2日6时22分左右,高宏在青州市弥河初级中学操场晕倒,经120送往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抢救,于4月2日9时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高宏事发时属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五条第一款,现拟对青州市弥河中心学校提交的高宏工伤申请视同工伤。

为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与公正,现对高宏视同工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36-3208502。

联系地址: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工伤科窗口。

电子邮箱:

qzrsjgsbxk@wf.shandong.cn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来源:青州人社局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江西上饶鄱阳县石门街中学的中考接送车发生车祸,有人员伤亡。南都记者注意到,6月22日凌晨,鄱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客车驾驶员金某某驾车接送学生时,因超速行驶、雨天路滑导致甩尾引发事故,造成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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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

据通报,6月19日13时32分,一辆客车与一辆半挂牵引车途经鄱阳县谢家滩福山路段时发生侧面刮碰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在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均平稳、无生命危险)。事故发生后,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迅速到场救援。

经调查,客车驾驶员金某某驾车接送学生途经事发路段时,因超速行驶、雨天路滑导致甩尾引发事故。经检测,两名驾驶员均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目前,客车驾驶员金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故处理和相关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