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刘虎

5月22日,四川成都温江人刘满润前往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参与庭审。从成都到宜宾,刘满润近几年至少往返了几十次。不过,这一次到宜宾的目的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相同,他是作为被告的身份去法院应诉。

起诉刘满润的,不是客户,也不是合作伙伴,而是流转土地给他种植三角梅的宜宾市三江新区(原南溪区)江南镇的2个村民小组。2022年12月14日,刘满润位于江南镇红伟村、琴山村的约100亩三角梅种植基地突然被强拆,六万多株三角梅被就地掩埋,根据官方委托的测绘报告数据,其损失超过了两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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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刘虎摄

刘满润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他将苗圃基地所在的江南镇政府等多个单位告上了法庭。不过,被告方要么不承认实施了强拆,要么拒绝出庭。南溪法院一审、宜宾中院二审判决刘满润驳回起诉,称“提起的本案诉讼没有事实依据”。随后,刘满润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行政再审申请。

还没有等来再审结果,刘满润竟然接到了红伟村和琴山村两个村民小组的诉状。要求判令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刘满润支付(强拆之后发生的)土地流转费和土地复耕费(强拆费用)。

“你们还有良心吗?良心过得去吗?强拆了我的苗圃,造成几千万的损失,不但不赔钱,反过来还要告我?还要我赔钱?”

庭审结束时,坐在被告席上刘满润拍案而起。出于激愤,他大声质问坐在原告席上的两名村民小组长。面对刘满润的质问,两位村民小组长面露尴尬,一言不发。

01

网红三角梅基地一夜之间被强拆

2015年,从部队退伍回家的刘满润自主创业。经朋友推荐,他在宜宾市江南镇红伟村、琴山村流转了95.45亩土地。刘满润提供的两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显示,该合同明确约定:出租土地为“农林业用途”,主营项目是三角梅等农林作物种植生产经营,经营期从2015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

流转合同还显示:合同一式五份,刘满润、村民小组、村委会各一份;江南镇政府、南溪区农村土地承包委员会备案各一份。经有了合法、合规的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刘满润开始放心投资,筹资上百万元栽种三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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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润和红伟村第五小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受访者供图

从2015年到2022年的七年时间里,刘满润频繁往返成都温江和宜宾南溪。经过苦心经营,六万多株三角梅逐渐成林,种植基地吸引了无数游客前往打卡。然而,时间到了2022年12月,刘满润和他的三角梅种植基地,命运却发声了改变。

2022年12月7日,刘满润前往红伟村缴纳土地租金的时候,接到江南镇自规所所长杨兴华的电话,要求他提供租地协议和身份证明,同时告诉刘满润,因为有其它项目实施,三角梅基地可能需要搬迁。杨所长在电话中曾提及补偿标准是“一千元一亩”,刘满润认为价格过低没有同意。

12月9日,刘满润向杨兴华微信发送了自己的身份证与村小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同日刘满润并向两个村的村民小组缴纳了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的土地流转租金,两个村民小组也出具了收条,盖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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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收取土地流转金后出具的收条。受访者供图

就在接到杨兴华电话后提供身份信息以及流转合同仅仅5天时间,正在成都市郊的温江苗圃基地忙碌的刘满润突然接到基地员工的电话。电话里一片嘈杂,员工显得非常慌张,称江南镇政府的人已将三角梅苗圃基地封锁,正在实施强制清除。刘满润在电话里一边让员工报警,一边急忙赶往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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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三角梅基地被强制清除现场。受访者提供

当刘满润从200多公里外的成都赶到苗圃基地时,三角梅苗圃基地已经被清除完毕。据附近村民称,施工队伍用挖掘机就地挖了一个个深坑,将苗圃基地的六万多株三角梅就地掩埋。

刘满润称,从他接到三角梅苗圃可能需要搬迁的电话,到被人强制清除,仅仅五天时间,他根本没时间去找场地实施搬迁。究竟是什么人强制清除了六万多株三角梅的苗圃基地呢?这看似简单的问题,日后却似乎成了一个“悬案”,包括江南镇政府在内的多个单位都否认实施了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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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镇政府办公区墙上的宣传画称三角梅基地为“网红圣地”。受访者供图

02

多家单位拒绝承认实施了强拆

三角梅基地被强拆后,刘满润第一时间想到了走司法程序维权。裁定书显示,刘满润将红伟村村委会、琴山村村委会、江南镇政府、宜宾市自规局三江新区分局告上南溪区法院,要求上述单位共同赔偿强拆给其造成的损失共计1000余万元。

一审法院称,“强拆”源自2022年12月8日,宜宾市自规局三江新区分局向江南镇政府发送了一份《关于加强对耕地转为非耕地整改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对巡查发现的红伟村一社、二社、三社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立即恢复为耕地,并保持耕种。

12月13日,江南镇政府授权江南镇自规所所长杨兴华代表江南镇政府,委托宜宾市合力公证处公证员、宜宾纵城地籍勘测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员到红伟村、琴山村的三角梅基地开展测绘及清点工作。

12月14日,中铁四局六分公司雇佣的建筑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便驾驶挖机等机械,对位于红伟村、琴山村的三角梅植区域的三角梅予以清除并就地挖坑掩埋。据一审法院裁书记载:“现场有江南镇人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及红伟村社干部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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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三角梅苗圃基地现场图。受访者供图

让刘满润气愤的是,苗圃基地被人强拆了,但是幕后黑手“敢作不敢当”。四个被告方,要么不承认强拆是自己所为,要么拒绝出庭。

被告方之一的江南镇政府在法院审理中辩称,江南政府并未实施清除行为,而是案涉土地出租方红伟村一组接到镇政府要求“对违法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整改”的通知后,对原告承包地上的三角梅实施清除,系“红伟村一组自动履行的复耕行为,因此江南镇政府未实施任何强制行为。原告的起诉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案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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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润夫妻在江南镇政府门前留影。受访者供图

另一个被告方宜宾市自规局三江分局则辩称,他们未针对原告作出过任何具体行政方面的征收、征用决定,也未参与和实施过任何侵犯原告土地经营权的行为,被告所述“清理和拆除承包地上的种植物与自规三江分局无关。本案本质上应为民事纠纷,不应成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另外两个被告方的红伟村村委会、琴山村村委会拒绝出庭,也没有出示证据。

南溪区法院认为,刘满润提交的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江南镇政府、自规三江分局共同组织实施了对其地上物予以清除的行为,提起的本案诉讼没有事实依据,因此驳回了刘满润的诉讼请求。刘满润不服,提起上诉。2024年4月29日,宜宾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来,刘满润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行政再审申请。2025年2月19日,四川高院在第七审判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03

江南镇政府托人带话“可以补偿120万元”

刘满润称,虽说自己一审二审被驳回起诉,各方被告均纷纷撇清责任,声称这起强拆与己无关。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江南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多次和刘满润联系,甚至专程前往成都,声称要代表村委会和他“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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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台对此事的报道截图

在打官司的那段时间里,江南镇政府的的有关领导还曾通过中间人转述,“可以补偿120万元”。

一审、二审均胜诉的一方,追着败诉的一方表示可以“谈补偿”?这一番不同寻常的操作,令刘满润感到很困惑:

其一:自己与当地签订流转合同注明的是农林用地,主要用途是栽种三角梅。显然,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比刘满润更清楚土地性质,能栽种什么不能栽种什么。不仅如此,在施工和栽种期间,区、镇、村各级领导还来到现场开展指导。在苗圃基地成为了当地网红打卡点后,相关部门、镇政府还主动通过各个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甚至想打造为当地的一个文旅名片。既然如此,非法转用耕地的违法后果,为什么是由一外来退伍军人自己承担?

其二:按宜宾市自规局三江新区分局的说法,该局是2022年12月8日向江南镇政府下发复耕通知,12日,江南镇政府给红伟村村民委员下发通知,13日组织测绘,14日即实施了强拆和复耕。如此紧迫的时间里,相关部门既没有公示清除公告,也没有任何文件、文书送达给刘满润本人,更没有江南镇在法庭上所称的“多次协商”。

其三:如果搬迁费用合理的话,刘满润说自己是愿意搬走的,毕竟六万多株三角梅还可以在其他地方栽种。可当日强拆,直接将三角梅就地深埋,给他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2000万元,这个后果当地村民小组显然无法承受。既然如此,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底气和胆量”,敢在天内,以非法的手段拆了价值千万的苗圃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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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除前的三角梅苗圃。受访者供图

不仅如此,刘满润认为法院的两次开庭,作为流转合同的签约方——两个村民小组,以及红伟村村委会、琴山村村委会采取拒绝出庭、不出示证据、不作答辩的方式,恶意逃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强拆的主体应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显然不具备强制清除实施资格。即使是镇人民政府授权村委会、村民小组实施,相关责任也应当由江南镇政府承担。

另据四川电视台报道,记者在报道该事件时,曾采访了江南镇镇长林中海。林中海对记者表示,拆除当日,“镇上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只是维护交通,具体的拆除的确是由红伟村和生产队然后来进行复垦,所以镇上没有参与”。同时林中海也告诉川台记者,镇政府尊重法院判决,出于对刘满润在诉讼过程中的确遭遇到的损失,他们也一直在组织刘满润和村委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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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镇镇长林中海接受四川台记者采访。电视新闻视频截图

04

新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曝光”,证实强拆是“预谋行为”

按南溪区法院行政诉讼开庭时宜宾市自规局三江分局的说法,该局是2022年12月8日向江南镇政府下发复《关于加强对耕地转为非耕地整改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对巡查发现的红伟村一社、二社、三社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立即恢复为耕地。

12月12日,江南镇政府给红伟村村民委员下发通知,13日组织测绘,14日即实施了强拆和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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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规局三江新区分局、江南镇政府整改通知。受访者提供

从庭审的描述来看,土地整改的原因是主管部门在巡查中发现了问题。然而,刘满润经过多方奔走调查后发现,早在2022年7月30日,红伟村就与宜宾市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汇元禾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期限7年9个月,自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9年12月30日止。江南镇政府作为丙方,参与了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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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伟村与汇元禾公司新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受访者供图

合同还约定,流转土地面积内原种植苗木部分地面附着物补助费,按照区管委会办公室98期《会议纪要》第二条内容执行;原种植蔬菜、粮食部分因首批次工程影响农户耕作农资补助费用500元每亩。也就是说,早在宜宾市自规局三江分局下发所谓的《非耕地整改通知》之前,案涉的三角梅苗圃基地土地早已经被再次流转。而且,对流转土地上的原种植苗木补助费还议定有方案。

如今,刘满润的6万多株三角梅已经被毁了近三年,没有分文补偿。那么,计划补偿的苗木补助费又去了哪里呢?

对于土地被流转给汇元禾公司一事,在刘满润前往汇元禾公司了解情况时,一位邓姓项目副经理对此予以了证实。

05

相邻葡萄园曾被断水,担心遭遇“相同的命运”

据四川电视台报道,与刘满润三角梅苗圃基地一墙之隔的是一家葡萄园,老板担心他是不是下一个“刘满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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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三角梅基地隔壁的葡萄园。受访者供图

该葡萄园的经营户介绍,尽管他是南溪区招商引资来的企业,但他的葡萄园也面临强拆。只是在拆除前,江南镇政府聘请了测绘公司进行测绘、评估,结果评估价格是1400余万元,而镇政府只愿意支付200万元补偿,双方谈了多次始终没有结果,暂时没有出现强拆情形。

“干旱的时候没有水浇灌,不需要水的时候又被水淹。”虽然没有被强拆,但由于复耕施工,有人特意断了他的水源,导致他的葡萄园损失惨重,他不知道他的葡萄园还能支撑多久。

对于被两个村民小组起诉一事,刘满润直言对方的举动“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起诉支付的复耕费用并不多,对方的真实用意是想通过起诉,将强拆一事主动揽到村民小组身上,以达到帮助真正的强拆单位或者个人逃避处罚的目的。

因为,国内已经有多起违法实施强拆的领导干部被追责的判例。

刘满润当初曾多次对当地政府表示,只需要花费几十万元,就可以对6万多株三角梅进行异地移栽。但是,没人采纳他的意见,也没人关心企业的损失,价值2000余万元的三角梅直接被就地掩埋。这个损失,到底该谁来买单呢?

让刘满润纳闷的是,两个村民小组于2024年11月9日、10日分别将缴纳的复耕保证金如数退还,反过来又起诉违约金及挖挖机复耕费。有法律人士对此评价为:这是典型的虚假诉讼,目的是帮助江南镇政府及三江新区自规局“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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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退还给刘满润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刘满润提起的行政诉讼一审、二审被驳回,再审案件等待四川高院判决结果。对于该强拆事件的后续发展,笔者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