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冤假错案的痛恨,犹如滔滔之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段时间,“禁酒”,“禁聚餐”,成了热词。

背后的新闻点,是多省市出台政策,在公职人员喝酒和吃饭的问题上,上了更严的“紧箍咒”。

禁令之下,公职人员们,难免在心里怨声载道!

当然,嘴上是不敢说的。

说了,妥妥的“政治不正确”!

最多回到家在老婆、孩子、情人、二奶等“安全人士”面前抱怨一下,抒发一下郁闷之情。

禁酒禁饭,自然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当然,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公职人员的生活乐趣直线下降了,酒厂的生意惨淡了。

对各省市出台的禁酒禁聚餐令,我自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因为,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如果他们时不时就喝得面红耳赤,吃得肚满肠肥,让那些饭都吃不饱,病都看不起的“主人”们,情何以堪?

所以,酒,必须禁;饭局,更要禁!

但在我看来,还有一项事情,更要凌驾于禁酒紧饭之上。

有读者可能会问,禁酒禁饭已经让公职人员们都享受不到生活乐趣了,再禁点其他事,岂不让他们“怀疑人生”。

我觉得,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减少社会矛盾,为了尽可能杜绝极端事件,为了社会长治久安,为了让群众们切实体会到公平正义,为了展现法律之威严,我提议的这项禁令:

必须要禁!

而且还具有跨时代的伟大意义!

我提议的这项禁令是:

禁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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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错案,历朝历代都有。

到了现代,其表现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强拆了,没赔偿!

以刑化债了,没纠正!

老板被1000倍放大镜“涉黑”抄家了,没理说!

企业被被远洋捕捞了,没结果!

举报人被寻衅滋事甚至被送精神病院了,没说法!

领导干预司法或法官被买通了判决不公,没处理!

说实话,上述的这些事情,谁遭遇了,都是一座大山。

问题是,上述的这些事情,总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导致苦主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大山之下,怨气重重,戾气重生。

举两个新闻报道过的例子——

贵州那个驾公交车冲进大江导致数十人死亡的极端事件,事后得知,公交司机遭遇了强拆。

制造灭门惨案欧金中,事后得知得知,他被村霸欺负得无路可走,还状告无门!

需要直面的是:

这样的例子如果一直列举下去,还会很长,很长!

举这些例子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了证明:

老实人被逼上绝路后,你连下跪的机会都没有!

很多无辜的群众,会成为戾气之下的牺牲品。

冤假错案多了,我们每个人都会不安全!

所以,大家知道制造一起冤假错案,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了吧!

冤家错案究竟有多少呢?

这个数据,不好估量。

不过,大家可以参考各级信访局,纪委等单位排成的长队的信访举报群众估量一下,心里有有点数了。

以上说了这么多,都是为提出如下建议作铺垫:

1、强拆,依法赔偿!

2、以刑化债了,必须纠正!

3、老板被1000倍放大镜“涉黑”抄家了,彻查!

4、企业被被远洋捕捞了,吐出来!

5、举报人被寻衅滋事甚至被送精神病院了,追责!

6、领导干预司法或法官被买通了判决不公,启动监督程序!

为了让上述问题以后少出现甚至不再出现,我提出我今天的文章终极主题:

曾经的冤家错案,逢举必查,严肃追责;未来制造冤假错案者,首要责任人最高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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