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逃没有“暂停键”
只有“快进键”
仪陇公安追逃战场再传捷报!
6月16、17日
连续抓获两名网上逃犯
以雷霆之势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进一步扎牢人民安全防线篱笆
利剑高悬
乘胜追击不停歇
仪陇公安持续践行“主动警务”理念,依托“情指行”一体化实战机制,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追逃力度不减、节奏不松,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利用智慧警务手段对各类在逃线索进行深度挖掘、精准研判,很快就有了新的发现。
合围
诈骗逃犯落网

6月16日,侦查中心民警通过精准研判,锁定网上逃犯张某某在辖区动态轨迹,并迅速将其抓获归案。经查,张某某因涉嫌诈骗案,于2025年3月被成都警方上网追逃。目前,张某某已移交成都警方。
再捷
故意伤害嫌犯归案

战鼓未歇,追逃再续!侦查中心通过精确研判,发现一名网上逃犯在马鞍辖区内活动,赓即将信息通报至辖区派出所并开展布控,于6月17日上午,成功在G245国道将该逃犯驾驶的越野车拦截。经核实,驾驶员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25年5月被广东警方列为在逃人员。目前鲜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待移交广东警方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
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仪陇公安
通讯员 |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