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权晓亮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异地执行+拘传”组合拳方式,成功执行到位案款10万元,促使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兰州某珠宝公司与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由郑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兰州某珠宝公司货款27.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兰州某珠宝公司向城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案交叉至渭源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渭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其以“身在外地”“无力偿还”等托词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渭源县人民法院掌握到郑某某居住线索后,立即奔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
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们请求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给予协助,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在两地法院的紧密配合下,将被执行人郑某某依法拘传至中宁县人民法院。郑某某被拘传后,态度未见好转,鉴于其没有履行意愿,执行法官从中宁县将其拘传返回渭源法院途中,继续耐心释法明理并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郑某某逐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最终联系家人筹集案款10万元。在渭源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主持下,双方就剩余还款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而陷入僵局的交叉案件成功实现执行和解。
近年来,渭源县人民法院持续向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等行为亮剑,灵活采取查控、扣押、冻结、悬赏、拘留等强制措施。2025年至今,渭源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83件,依法将3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313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公开悬赏10人,拘传6人,拘留(含预拘留)15人,让一纸判决真正成为守护群众权益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