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拒绝”诉讼的争议焦点可能是什么?被告有哪些软肋?
今天,看了堂嫂的直播视频,感觉她不但中毒很深,而且可能不配人母,因为她怀疑许妈提起三拒绝诉讼的资格。大家都知道,姚策是被人强塞给许妈的,养了姚策28年许妈是被迫的。但是,28年终于把姚策治得能和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了,没想到娶了个不醉不归的媳妇,一下子诱发起乙肝,最后发展成肝癌,临死都没有让许妈见上最后一面。
许妈以“养母”的身份提起三拒绝诉讼,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眼看着三拒绝诉讼就要来临,那么,“三拒绝”诉讼的争议焦点可能是什么?
一是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原告许姚一方是否具备适格的诉讼主体资格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许姚既不是姚策的亲生父母,又没有收养手续,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养父母,可能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二是责任主体的认定。“三拒绝”行为如果存在,责任主体是谁非常关键。起诉郭杜可能因缺乏其参与“三拒绝”的证据而难以得到法律支持,而小熊作为签名同意人,其行为是否能代表郭杜,或者郭杜是否存在间接参与等情况有待查明。
三是“三拒绝”行为与姚策死亡的关系。姚策的死亡是本身疾病导致,有死亡证明和病历。即便存在“三拒绝”行为,其对姚策死亡的影响程度如何,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决定被告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的关键。
四是道德伦理与法律界限。当一切医疗手段都难以挽回患者生命时,家属根据患者意愿放弃无意义的抢救在道德上有一定合理性,但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可存在争议。法院需权衡判决对社会伦理和公众认知的影响。
五是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涉及姚策遗书上的签名真伪、相关医疗记录、家属沟通记录等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将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例如,若遗书上签名被证明是伪造,可能对案件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再有,在“三拒绝”诉讼中,被告有哪些软肋?
对老杜而言,一是言论前后矛盾。她在一些事情的说法上存在多个版本,例如对到达北京的时间表述不一致,一边说“3月22日才到北京”,一边又有其他相关矛盾言论,这会削弱她在诉讼中的可信度;二是病历及身份相关问题。之前错换人生事件中,病历原件存在一些争议,且姚策有两个户口、两个名字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在“三拒绝”诉讼中被提及,引发对其相关行为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质疑;三是与姚策关系及行为的争议。有说法称姚策至死没等到老杜的肝,也没等到河南的房,且存在关于她是否在姚策治疗过程中给予足够支持和关爱的争议,这可能影响公众和法庭对她的看法。
对小熊而言,一是不实言论。她曾在社交平台发文内涵谴责许姚家族,后又删除文案,且过去提到“三拒绝”时多次表示压根没有这回事,如今“三拒绝”诉讼推进,其之前的不实言论可能成为对她不利的因素;二是诈捐及房产纠纷。网友认为捐款是奔着许妈“割肝救子”去的,而小熊霸占房子不归还,这两件事引发网友不满,可能在诉讼中对其形象产生负面影响;三是“三拒绝”相关责任。如果“三拒绝”行为被证实,且小熊在其中有代为签名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患者需要急救时家属无权拒绝,她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