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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晚上2025年6月19日23:56,这篇文字本不打算写的,但想到很多同仁每天一篇的高质量输出,顿觉汗颜,又想到《论语·里仁》里讲:见贤思齐。遂打开电脑,记录近段一直思考的权和法的问题。

先讲两个故事。

故事一:

数年前,曾帮一客户处理过几个案子,结果还算可以,过程中客户对律师的工作和品行相当认可。多年后的今天,客户又有法律事务委托,但因情况更加复杂,遂引入同行介入。

经过数次见面对接,案情、处理思路都已明晰,临正式启动工作之时,客户的朋友说,他要先找关系,且能找到通天关系。于是,律师的工作暂停,等待他找关系。

经过几十天,传来的信息是,关系确实找了,也付出了几百万的费用,但,“关系”拿到费用后失联了。对,是失联了。

故事二:

一职务犯罪案件,家属过来咨询多次,要怎么办,惶惶如惊弓之鸟。律师根据案情及司法实践,做了全面、系统、扎实的分析(有人会说,律师这样做太老实了,容易被白嫖。我不这么认为),合同也签了。结果,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了,当事人家属称,不找律师了,因为,有朋友答应找关系……

先说结论吧:这两个故事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后续工作,不会有好结果。

家里遭遇刑事案件后,到底是信权还是信法,本不应当是个问题,但在我们这里,这是最大的问题,而且是相当撕裂的大问题,原因大家都明白。

但问题是,反腐持续保持高压的今天,“关系”能否起作用、能起多大用,没人能给出确切答案,成了一个玄学。

我常跟当事人讲的是:你如果有关系,你可以找,律师不参与,更不干预。但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即便有“关系”想帮你,他也必须要有抓手,绝不会凭空插手,否则,“关系”自己都危险——没有人会以自己的危险为代价去帮助他人。

而这种“抓手”,就是法律层面的有利材料。后者,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律师能提供。一个以法律为名搞定事,最后绝对还是会以法律的名义落地,无论中间经过了什么,有心人可以去观察和体会大要案。于是,答案显而易见——关系再硬,也必须有专业的法律托底,否则,大概率完犊子。

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我们很难说,关系绝对无用,但可以肯定的是,迷信“唯关系论”一定会吃大亏。我本人及很多同行都习惯了一种“常态”——当事人找关系被骗到倾家荡产后才来找律师。

最近,我关注到很多同行都在讲当事人出事后到底是信“神秘力量”——关系,还是赶紧找律师的问题。说实话,对这个话题,我实在懒得多说。

长篇评书《白眉大侠》里徐良的徒弟——细脖大头鬼房书安有句口头禅我印象深刻:好良言劝不活该死的鬼。这句话平时我在日常交流里也多有引用,说的是一个人执迷不悟,谁也救不了。但我觉得,信“关系”的责任不全在当事人,大环境使然。但确实有一部分多次被骗仍不醒悟的,那就是真活该了。

律师又不是垃圾收容站,多少次的劝说、提醒你都不信,多次被骗仍不醒悟,被骗完了,找律师诉苦,想啥呢?跟谁俩呢?

今晚席间,朋友说,对很多人来讲,刑事案件,从案发到最终解决,中间一定要经历个被骗的过程。深以为然啊,可能这也是特色之一吧。

各位看官,在刑事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很多人是“不讲武德”的,你们要擦亮眼睛,并“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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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志军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专业领域: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TEL&VX:13911270115.加V注明身份、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