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的世界,穷人实在是看不懂。今天看到了环球网6月18日转发《广州日报》的一个新闻,环球网标题为:
《43岁女子8个月打赏22岁男主播超700万元,丈夫要求返还被法院驳回,还得承担6万元诉讼费》。
这让我着实吃惊不小,天下原来还有这等事、这等人,真应了那句话:有钱就是任性。不过很明显,这种任性,完全是低智商的任性,而且低得匪夷所思。
据《广州日报》报道,事情发生在2020年到2021年。案件可能是近期才公布的。案件里涉及到三个人(均为化名):老婆洪梅琳,丈夫蓝天云,某短视频平台男主播潘晓安。
2020年:洪梅琳,一位43岁的福建女子,已经结婚12年了;潘晓安,一位22岁的男主播。
从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洪梅琳通过本人及其母亲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向男主播潘晓安进行大量打赏,打赏金额超过700万元,每月最低打赏三万多,有时高的能超过100万。
2020年12月初,潘晓安所在的短视频平台举办“直播年度盛典地区赛”。作为粉丝,作为忠粉,作为脑残粉,洪梅琳鼎力支持,向潘晓安打赏超过200万元。
看到这里,我实话实说,太羡慕这个潘晓安了,能遇到这么一个有钱的脑残粉,此生“足矣”——钱足矣。当然,我也有点同情洪梅琳的丈夫,怎么找了个这样的败家娘们儿。不过,家里少了700多万,8个月才知道,显然是太有钱了。
再有钱,700万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呀,所以丈夫蓝天云知情后,马上到法院起诉,要求男主播潘晓安返还打赏资金,不仅如此,还得赔偿相应的利息。
蓝天云认为,自己老婆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给男主播,肯定是被男主播诱导的,潘晓安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自己老婆脑残归脑残,但是男主播如果不诱导,肯定不会给他打赏700万之多的钱。
如果法院支持了蓝天云,那么潘晓安可就惨了,这700万的利息也不少啊。潘晓安当然不会“束手就擒”,而是据理力争,说自己并不是接受无常打赏,而是为对方提供了精神满足,而且自己与洪梅琳之间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关系。
双方各执一词,关键还是看法院支持谁了。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法院驳回了蓝天云的诉讼请求,潘晓安不需要退还洪梅琳的打赏,更不要赔偿利息。
法院认为,洪梅琳打赏的钱,并不是直接打给潘晓安的,而是打到了短视频平台,后面是平台按照与主播的约定分成。也就是说,潘晓安是从平台拿钱,不是从洪梅琳那里拿钱,潘晓安与洪梅琳之间不存在经济关系。
新闻报道里没有说洪梅琳是成年人自愿的问题,可能这里与是否自愿无关。如果丈夫蓝天云起诉短视频平台,这里就要说到自愿的问题了。洪梅琳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打赏是其自主自愿行为,如果蓝天云起诉平台,法院肯定也不会支持。
丈夫蓝天云起诉失败了,不仅没要回被老婆胡乱败掉的700万,相反还要付6万多块钱的起诉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去起诉平台。估计起诉也是要败诉,毕竟是自己老婆自愿的,自己老婆又不是未成年人。
实际上,蓝天云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想,可能还应该怪自己。自己的老婆为什么迷上了短视频平台的男主播?为什么打赏8个月700万没被发觉?这似乎说明太寂寞了,说明他对妻子关心非常不够。
对自己老婆不上心,那就不能怪老婆去别的男人那里寻求情感慰藉了。他应该感谢,自己老婆这还是“空想”,还只是精神出轨,没有人财两失,财失人未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