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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案件中,案涉赌场、麻将馆由多名同案嫌疑人共同经营,但相互之间并无明确的分工约定,甚至连前期出资的份额都约定不详,这个时候极易出现在“主从犯”问题上相互推脱的现象,需要律师花费大量时间去听取嫌疑人回忆过往的“相处方式”来复原案件事实——而且这些事实很多时候口说无凭,甚至没有聊天记录予以作证。

线下开设赌场的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大多是70后,甚至还有个别60后,这一类嫌疑人群体的画像特征是:社会阅历充足,常年以赌博或经营线下赌场为业,警惕性高、反侦查性高,获取真实性供述(陈述)的可能性低,因此,无论是对其进行侦查、控诉,还是辩护,其工作量也会相对更大。

文 / 叶东杭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这两天跟同行聊起开设赌场罪,除了老生常谈的“法定刑幅度设计不合理”(见《》)之外,我还提出了一个反常识现象:线下开设赌场(如麻将馆、小赌厅)的案件,往往比线上赌博平台更复杂——属于典型的案小事杂案件。

按道理来说,线上网 络赌博平台涉及同案嫌疑人多(动辄十余人甚至几十人),涉案赌资高(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涉案数据多(甚至光电子取证的报告就有多份),涉案时间跨度长(起码被指控的时间可能涉及到好几年)——那为什么我还说,线下开设赌场案,有时候比线上的赌博网站更复杂?

原因在于——人。

在线下开设赌场案件中,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会更加密切,相互之间对对方的情况了解密度会远高于线上赌博平台案件,也正是因此,极易线下赌场案件中各嫌疑人相互指证,或怀疑对方指证自己(并辅之以大量的推断)的情况。

比如,在不少案件中,案涉赌场、麻将馆由多名同案嫌疑人共同经营,但相互之间并无明确的分工约定,甚至连前期出资的份额都约定不详,这个时候极易出现在“主从犯”问题上相互推脱的现象,需要律师花费大量时间去听取嫌疑人回忆过往的“相处方式”来复原案件事实——而且这些事实很多时候口说无凭,甚至没有聊天记录予以作证。

而在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中,案涉团队往往分工明确,业务模式、获利模式清晰明了,甚至呈现出流水线化作业的趋向,具体业务操作往往能够通过聊天记录直接复原,甚至许多案件中有用于沟通的聊天群组,任何一人删除聊天记录,都不影响其他群成员的记录调取。

此外,网络开设赌场案中,主从犯认定虽在具体人物之间可能有争议,但从整体的同案嫌疑人梯次上争议不会很大,像线下赌场案件中实际控制人争辩自己是从犯的现象,在线上赌博平台案件中,极少出现。

最后,从我自己跟人接触过的案件来安,网络开设赌场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年轻人,其中以80、90后为主犯较多,这一类嫌疑人群体的画像特征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有一定社会经历但不多,缺乏反侦查意识,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本质上还是认同规则体系;而线下开设赌场的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大多是70后,甚至还有个别60后,这一类嫌疑人群体的画像特征是:社会阅历充足,常年以赌博或经营线下赌场为业,警惕性高、反侦查性高,获取真实性供述(陈述)的可能性低,因此,无论是对其进行侦查、控诉,还是辩护,其工作量也会相对更大。

总结来说,犯罪本身是一种人类社会现象,所有的行为都是围绕着人的行为而进行,如果一个案件中有多个犯罪嫌疑人,且这些嫌疑人日常接触密切,则无论是犯罪侦查还是刑事辩护,无论是公安民警还是辩护律师,能够获取到的信息则将会更多,而一旦双边信息有所出入,必然就需要更多证据来佐证以查明事实,这便是“案小事杂”的来源。

面对“案小事杂”现象时,无论是办案民警还是辩护律师一定要学会“排除干扰项”,避免思路被当事人牵动,具体需要注意的,我以自己的经历,给予大家三点建议:

第一:在会见之前,重视外部信息收集。在进行首次会见前,如果有机会,可以跟家属多了解嫌疑人的情况(如工作情况、脾气性格、日常起居情况),以加深对嫌疑人个人情况及涉案件情况的了解,增加对嫌疑人的掌握程度。此外,如果有机会,还可以通过事先递交授权委托手续的方式与办案民警事先取得联络,了解侦查机关视角下的案情轮廓,以划定会见时的情况了解重点。

第二:不要急着刨根问底,先了解大概事实。在提审/会见时,先确定主要案件事实框架,即“这是一件什么事情”“这里面有哪些人”等,等这些信息了解得差不多了,再按照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行信息收集,且不可全听全记,而要一边听,一边结合先前了解的框架事实进行比对和判断,一不可只顾细节,二不可全听全记,避免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记录不实信息。

第三:在首次会见后,及时总结会见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对可能存在陈述失实的地方进行重点标注,在第二次会见时重点发问,一方面用以核对陈述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获取其他更有用信息。

祝大家好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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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杭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事部副主任,高校法学院证据法学课程校外导师。从业期间,叶东杭律师主攻信息网络犯罪、经济犯罪、税务犯罪辩护,每年经办大量刑事案件,拥有丰富的信息网络犯罪、税务犯罪辩护经验,曾在经办的多个案件中取得不起诉(无罪)、无强制措施释放(无罪)、缓刑、胜诉、二审改判胜诉等成果及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不批捕取保候审的阶段性成果。为更好地实现刑事辩护专业化,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自2023年1月1日起,叶东杭律师只承接、承办刑事犯罪辩护业务、企业刑事合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