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协同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桧溪镇的徐某在雇主昆明某公司承建的旅游发展项目工地务工,因施工现场的运输车后溜翻车导致其不幸身亡。事发后,徐某家属情绪激动,向该公司提出“天价”赔偿,双方矛盾激化、僵持不下。知晓该案后,桧溪法庭主动协助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庭干警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安抚家属情绪,运用同类型案件释法明理,引导其合理确定赔偿诉求;另一方面向该公司强调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既会无谓增加诉讼成本,相关的赔偿责任依然必须承担。随后,干警组织双方坐下来“算明细账”,通过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笔一笔进行计算,根据案情初步分析该公司与徐某在事故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双方最终就赔偿标准达成初步一致。

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法庭干警继续协助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开好“碰头”协调会,既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又引导双方通过徐某所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后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力求高效率“零成本”定分止争。最终,双方达成了由该公司自愿赔偿死者家属相应钱款的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法庭当天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截至目前,该笔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到位,徐某家属也通过书面形式对事故车辆驾驶人表示谅解。

此案是近年来该院指导各派出人民法庭秉持“延伸职能、靠前服务、源头治理”理念的缩影。今后,该院将加强发挥人民法庭身处解纷一线的前沿堡垒作用,进一步能动靠前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凝聚和深化乡镇联动解纷合力,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

记者 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