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贵院领导的精心部署及破产案件审判团队的辛勤付出,以司法智慧和敢于担当的魄力破解了困局,为我们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近日,一位国有企业债权人将承载着感激之情的锦旗送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感谢上铁法院以司法担当化解破产程序推进难、破产财产接管难困局,使其数亿元的债权通过破产程序获得高额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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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难题:

接管受阻,程序停滞

全某公司于2003年成立,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后因陷入债务危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上铁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对全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全某公司的核心资产为位于本市闵行区的某科技园区内的20幢房屋,总建筑面积7.7万余平方米。经管理人调查,全某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将其全部房屋采取“以租抵债”的方式租赁给两户债权人,该两户债权人则委托某物业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园区。全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进入和接管园区均遭遇严重阻挠,园区房屋仍由物业公司实际控制并对外出租,以实现对两户债权人的个别清偿,严重损害了其他破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管理人履职受阻,未能顺利接管园区,进而导致园区变价处置及破产财产分配工作存在困难,破产程序一度陷入停滞。

创新破局:

“托底竞拍+分段降价”成功处置园区

为着眼降低房地产市场不确定性影响,防止房产贬值,上铁法院果断指导管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加速对破产财产变价。为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上铁法院指导管理人采用“托底竞拍+分段降价”方式:一是灵活调整拍卖方式,在充分考虑园区市场评估价值的情况下,二次流拍后均以二拍起拍价继续拍卖,避免资产因机械降价大幅缩水;二是锚定意向投资人,通过托底投资协议锁定意向买家,辅以保证金和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承诺;三是承诺清场,管理人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承诺负责清场,消除参与竞拍人的顾虑。最终园区历经四次流拍后,以3.5亿元高价成交。

攻坚克难:

多措并举完成清场移交

为顺利向买受人移交园区并推进破产程序,上铁法院精准施策,打出清场“组合拳”:一是精准摸排,源头稳控。上铁法院多次约谈债权人、物业公司负责人,告知其依法应配合管理人接管工作并释明不配合的后果。由法官、法警带领管理人进场,协助管理人逐步推进对园区的房屋评估、租户排摸、进场办公等工作。针对园区内众多经营租户及保安等物业人员,上铁法院指导管理人分别耐心交涉并制定预案,为后续接管扫清障碍。二是精密部署,预案先行。拍卖成交后,上铁法院立即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告知清场移交势在必行,打消其继续占有房屋获取收益的侥幸心理;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探寻接管清场的合适时机;指导管理人聘请经验丰富的协助清场公司、充分做好预案。三是精细组织,规范清场。上铁法院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二十余名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与管理人团队分组分工合作,各组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全程执法录像且有公证人员在场公证,最终高效、有序、规范地完成了园区20幢房屋各区域的接管清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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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管理人已向买受人移交园区,相关债权人数亿元债权获得高比例清偿,全某公司破产程序已顺利终结。本案的成功办理,是上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与法治力量的生动实践。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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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珊

上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二级法官

破产案件常因财产接管难、处置难而陷入僵局。本案的实践表明,破解此类困境需刚柔并济,既要以司法强制力保障程序推进,也要通过柔性司法化解衍生风险,其意义在于:一是破解财产处置难题。本案采用“托底竞拍+分段降价”方式,通过灵活定价、锁定买家、承诺清场,成功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二是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针对个别债权人及物业公司以存在“以租抵债”协议为由阻挠接管、妨碍管理人依法履职的行为,法院果断采取行动,配合管理人成功接管园区,保障了破产程序的顺畅推进。三是维护债权人公平清偿。本案有效制止了个别债权人通过控制破产财产进行变相个别受偿的行为,通过依法处置资产,确保本属全体债权人的财产纳入清偿范围,有力捍卫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公平清偿核心原则。

供稿| 破产庭审判庭 王珊 张依如

编辑| 黄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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