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起“情感充值”引发的法律大战近日尘埃落定:43岁家庭主妇阿琳(化名)8个月内为一位年仅22岁的男主播豪掷超过700万元人民币,其丈夫阿云(化名)以“擅自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这位男主播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打赏金及利息。结果却是:败诉!
丈夫怒告“情敌”,法院冷静劝退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0年中旬至2021年初,阿琳通过自己和母亲名下的短视频账号,向小鲜肉主播潘晓安(化名)多次打赏,最高单日金额高达40万元,累计金额令人咋舌 —— 超过了 700 万元。等丈夫发现后,怒不可遏,随即将男主播告上法庭,控诉其“诱导打赏”,要求全额退还并支付利息。
但法官却并不买账。福州市晋安区法院认为:这事儿跟主播没直接法律关系。所有的“打赏”,其实是平台和用户之间的消费合同行为,主播只不过是“平台的服务提供者”,每笔钱都得通过平台结算。因此,男主播不构成直接收款人,更不是诈骗或者财产侵占。
法院怎么说?打赏算“追求精神愉悦”
法院还特别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主播和阿琳之间有婚外恋、私下交往等“感情纠葛”。换句话说,就是“纯打赏”,不存在不正当关系。而且,作为成年人,阿琳对自己行为有完全自主权,其大额打赏虽然“冲动”,但仍属于法律上认可的“正常娱乐消费”,不是违法挥霍。
最终,法院驳回了阿云的全部诉求,还让他自己承担了六万多元的诉讼费。
网友沸腾:是爱情错付,还是大冤种?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有网友调侃:“一场打赏梦,败了婚姻输了钱。”也有人心疼丈夫:“当老公容易吗?辛辛苦苦攒的钱全进了小白脸口袋。”还有网友吐槽:“主播真是新时代高端打工人,靠表情和语音包就能赚几百万!”
不过也有人理性表示:“成年人有权为自己喜欢的内容消费,只能说夫妻之间缺乏信任和沟通。”、“大额花销不商量,早晚要出事。”
法律人士建议:感情归感情,钱包要共管
业内律师指出,虽然本案判决合理,但也暴露出夫妻财产管理的盲区。若一方擅自支出超出合理范围,另一方完全可以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主张补偿。此外,平台也有责任引导理性消费,例如设置打赏冷静期、单日限额,避免情绪型“豪投”。
结语:打赏有风险,入戏请理性。
这场打赏风波不仅是一场情感危机,也是一堂生动的婚姻理财课。看似“刷礼物”的背后,其实牵动着法律、情感与金钱的三重博弈。下次再动手前,记得先动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