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债务达到4400万元,医院目前的收入已经不能维持正常运转…… 全体人员集体解聘合同,立即执行。”近日,署名为江苏泗洪老年病医院的这则通知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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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通知发布前,该医院已拖欠员工数月工资,社保缴纳也不完全。在这家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张女士表示,医院工作人员有一二百人,目前已有数十人离职,而她并不认可医院给出的解决方案,已向人社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目前,医院仍在营业,张女士认为医院此举实际上是为了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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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泗洪县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泗洪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该医院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该局登记,目前尚未注销;泗洪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则透露,该局仲裁院已介入处置。
公开信息显示,泗洪老年病医院创建于2001年,是改制后泗洪县首家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目前仍在营业。
对于医院解聘全体人员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需满足“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但仅从医院通知中的债务数据,无法直接认定已达到“严重困难”标准。通常情况下,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且裁减人员方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而该医院直接全体解聘并立即执行,从程序上看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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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不仅关乎医院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民营医疗机构经营困境、债务处理以及员工权益保障等多方面问题的思考。后续事件将如何发展,大众正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