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犯罪中“逃逸”情节如何认定?

黄诚律师解答:

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1、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确定其是否构成明知。

2、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畏罪潜逃的行为,逃逸行为一经实施,即告成立。即便肇事人逃离事故现场不远或不久即被交警追获或者被其他人拦截、扭送,均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3、主观上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逃避法律追究”,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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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诚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中对方肇事逃逸应:

1、立即拨打120,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2、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利用道路监控查控逃逸人员,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3、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诚律师

安徽达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军经历,为人刚正不阿,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擅长民事诉讼业务的代理,在建设工程,合同,婚姻,工伤纠纷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