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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越纵容,医闹越疯狂!

6月6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中医院发生了一起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事件,医院直接报警处理。

据悉,63岁钱粮湖人吴某当晚陪同其妻子就诊,因不满医务人员工作效率,加之酒后情绪激动,对现场医护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推搡,并在住院部楼层大声喧哗,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干扰了其他患者休息。

民警赶到后,第一时间将违法人员吴某控制,口头传唤至执法办案区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在询问中,吴某承认自身行为不当,并表示悔过。目前,吴某因扰乱医疗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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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君山公安

无独有偶,此前有网友在社交媒体爆料,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求家属必须先献血,才能给患者输血,最终导致17岁的孩子病情恶化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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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人瘫坐在医院大厅,其中一名女子边哭边拍打地面。视频发布者称,“孩子贫血住院,医院不给输血,想输血必须先献血,孩子住院不到4天就给治没了,医院也不给说法。”

这不就是一起很明显的医闹事件吗?

医院医患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不是医院没有给他输血,而是患者入院后,医生很及时地给病人输上血了,家属用这个标题,也可能是因为博流量”。家属齐刷刷瘫坐医院门诊中,现场哭闹+录制视频+用虚假标题引爆网络,明明是无中生有,医闹者却希望借此事件,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赔偿要求。

6月5日,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发布情况通报,对该事件作出解释说明,否认了因输血问题导致病情加重死亡的情况。虽然公告上没有明确指出,但大掌猜测,双方应该是经过协商谈妥了“人道补偿”,患者家属才对调查结论予以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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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发现了,有些医闹是为了要赔偿,有些医闹是为了要存在感。但随着时代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很少有患方会通过在医院大吵大闹、摆灵堂、抬棺材、烧纸钱、打伤医护等方式解决,新时代下,有新时代的“闹法”,不少患方认为自己遇到医疗事故或不公事件后,会选择发布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和媒体上维权,脾气好的会与医院合理沟通,再严重的是联系卫健部门介入或投诉至12315,如果还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有些患方就直接将医护和医院诉讼至人民法院,打官司解决了。

华中科技大学一名教授曾谈起医闹事件,一针见血的指出:“医院没错,干嘛要给人道主义补偿?应该一分不给,之所以有医闹和医疗讹诈,都是惯的!你越纵容,医疗讹索越疯狂!这就跟‘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一样。一分钱不给,本来也没事,可你一旦沟通时医院施以救助后就会惹祸,家属就会想,医院要是没错为什么要给钱?医院肯定心虚了,我去维权渠道闹一闹说不定能给我更多钱”。

所以,医院和医护步步退让只会助长患方的不合理诉求气焰,这何尝不是一种新时代医闹方式呢?可有一说一,如果家属或患者一旦选择最极端的医闹方式,无论是否有理,医护是否真的有错,这种方式一使出,患者或家属不仅要不来自己想要的,说不定还会为此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探究医闹伤医事件背后的原因

很多恶性伤医事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患者伤害了治疗自己的医务人员,而他们做出恶劣行径的原因包括:

1、患者对于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在落空之后心理落差大,极端者甚至会认为是医务人员之过。

2、医务人员工作量过大,一名医务人员要面对的患者数以百计,导致了医患沟通的不足,而沟通不到位就极易造成医患矛盾。

3、医保支付水平较低,很多患者“因病致贫”,不堪经济负担将负能量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

很明显,吴某因不满医务人员工作效率对医护人员辱骂、推搡这类伤医事件,属于上述的第二种。

只可惜,患者始终都不曾意识到,医患本是对抗疾病的同盟,而非零和博弈的对手。医护人员被医闹、追责和投诉搞得焦头烂额,又哪来救死扶伤的勇气和力气呢?

这9类医闹行为明令禁止

可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官方动真格了!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山东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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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山东省卫健委

新规明确,追究医闹者刑事责任!同时确定了九类医闹行为!包括:

1、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名誉权;

2、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要挟医疗机构,实施敲诈勒索;

3、盗窃、抢夺、故意损毁、隐匿医疗机构的公私财物以及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

4、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拉横幅、张贴标语或者大字报,以及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

6、抢夺尸体、违反规定停放尸体或者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殡仪馆;

7、侵扰医务人员的私人生活安宁或者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8、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9、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者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

草案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行为及时介入处置,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依据《刑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这一规定延续了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的立法精神,如山东莱阳曾对7名因拉横幅堵塞医院、暴力抗法的“医闹”人员判处一至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例。

草案同时强调处理医疗纠纷需遵循“属地负责、预防为主、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并细化纠纷解决路径:例如,若患方索赔超1万元或分歧较大,医疗机构须引导其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重大纠纷需立即上报卫健部门及公安机关。

如今,全国层面已形成以法治化、多元调解为核心的治理框架。例如,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医患双方可通过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

实践中,多地依托第三方调解机制降低维权成本,如山东草案要求设立“医疗纠纷咨询专家库”,由医学、法学专家提供独立意见;同时推行医疗责任险分担风险。

但如今执行难点仍存,如医闹行为界定模糊、轻微暴力入刑标准不清(需达到轻伤)、部分执法顾虑舆论压力等。但最高检曾于2015年强调严惩暴力伤医,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更是指出“花钱买不来平安,妥协换不来和谐”,呼吁司法机关刚性执法。

大掌也希望,患者真的遇到不公时,也能合理合法的维权:三步维权:向医院科室或医务科投诉;索赔超1万元或协商未果时申请人民调解;必要时提起诉讼,并注意及时封存病历、保存证据。

切记,医院、医护、患者三方都需要注意:千万不要以“闹”维权或陷入“赔钱息事”的恶性循环,唯有强化法治权威与互信机制,方能实现让医患双方重获信任,共抗病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