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M93浙江交通之声综合微博@三湘都市报、@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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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时年19岁的唐梅因未达法定婚龄,冒用已出嫁姐姐唐莲的身份与男友赖宇登记结婚。这段婚姻存续33年后,夫妻因感情破裂申请离婚时,却因身份信息不匹配导致民政部门无法办理。当时婚姻登记系统未全国联网,导致同一身份(姐姐唐莲)在两地有婚姻记录:姐姐实际婚史在永兴县,冒用记录在资兴市。
资兴市民政局根据2021年“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调取历史档案、走访当事人及经办人员确认冒名事实后,检察院于2025年4月发出检察建议书,民政局次日撤销登记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
早期婚姻登记依赖纸质档案和人工审核,缺少生物识别技术核验,冒名者常通过亲属身份证件或伪造材料蒙混过关。同类案例中,四川达州一妹妹冒名登记导致姐姐“一妻二夫”30年,江苏如皋一女子因身份被冒用影响独生子女补贴申领。
公众如有发现身份被冒用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联系民政、检察机关;或定期通过政务平台查询婚姻状态,身份证遗失需及时挂失并留存证明;如遭遇系统数据未更新时,可申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推动跨部门数据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