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陈帅

6月1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贵州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月12日下午六点庭审结束,整个审理过程持续了三天,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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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辩护阶段,李玉前当庭提出解除与其委托律师周兆成的委托关系,周兆成明确表达尊重委托人的意愿。

周兆成告诉记者,6月13日下午,他与贵州省高院合议庭沟通核实后,合议庭表示未同意李玉前解除对其委托,并表示其仍为李玉前辩护律师,将继续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案情回顾

2001年3月20日,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李玉前的30岁妻子谢某某和3岁儿子双双遇害。

2001年9月10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孟某红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庭审中,李玉前当庭翻供,并称自己是被孟某红陷害,李玉前提出上诉。

2001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孟某红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李玉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贵州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2017年召开庭前会议。

2020年9月27日,贵州省高院再审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中院重新审判。

2023年8月14日,六盘水中院对贵州省高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某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认为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已执行完毕)。

2024年8月15日上午,贵州省高院召开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后二审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