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吴霜
6月12日11时许,东昌府交警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辅警在大外环路口执勤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辅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要求该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却神色慌张,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进一步查询,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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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辅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