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籍少校军官张伟借休假之机,勇救5名落水群众的英雄事迹,传遍祖国大江南北。

令国人为之感动的是,体力透支的英雄张伟在第5次下水前,知道自己有可能不能尽孝了,给母亲磕了头后,毅然返身跳入湖中,拼尽全力救出第5人。事后,他还把政府的5万元奖励,全部捐献给母校。

对此,有不少网友纷纷询问,少校军官张伟,勇救5名落水人员,能否荣立一等功?

首先声明,笔者和网友们一样,与少校军官张伟素不相识,之所以讨论这个话题,是出于对英雄的尊敬。

少校军官张伟不怕牺牲的英雄壮举,更是出于对人民利益的维护,没有顾及个人的利益和安危。

根据《纪律条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军人的平时奖励,按照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国防科技、服务保障等领域分类实施……”

第三十五条又规定,平时,军人信念坚定、本领过硬、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成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由此可见,少校军官张伟符合“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成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的条件。

而且,此前有先例。比如,2分钟勇救4名翻车落水群众的“95后”下士王亮荣立一等功,并提干;连救4人的“00后”下士柯东贤,也荣立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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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一是少校军官张伟的军衔级别相对较高,立功受奖的批准权限级别也高,如果立功,需要逐级上报和研究的时间。按照规定,少校军官的一等功,批准权限是副战区级单位;二是英雄张伟能否立功,需要军方研究决定,以官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