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是否在精神病院治疗,需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疾病阶段及医疗资源条件综合判断。在老年痴呆患者伴随严重精神行为症状的时候可能被精神病院收治。
例如老年痴呆中晚期患者可能出现幻觉、妄想、攻击行为、极度焦虑或抑郁等精神症状。普通养老院或综合医院老年科若缺乏处理此类症状的专业能力,精神病院可使用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控制患者的攻击性或情绪障碍。并且精神病院可以提供防撞设施、隔离观察室,防止自伤或伤人。以及专业的监护,但是这个案件,很显然医院的医护人员并没有尽到体现出专业,而是非常业余。
在患者家庭无力照料,且普通养老院拒收的情况下,精神病院可能成为“不得已的选择”。
精神病人可能不会被处罚。
根据报道,老人眼球被摘除,眼睛的功能已经丧失,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一侧眼球缺失,可以达到重伤二级。而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是正常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但报道中提到,两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即完全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法律后果以及不能预见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说,大概率是无刑事责任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因精神障碍等原因完全不能辨认或者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通常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和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司法机关结合全案证据审查判断并认定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最终由法院在判决中予以确认。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所以如果某成年人因精神病在实施犯罪的时刻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经法定程序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则不需要坐牢,但可能被送入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这个案件是在精神病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说精神病院是极其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