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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旧闻上了热搜,在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任职的姜某,2020年7月5日向副总和人力请假,要陪女儿高考(那一年因特殊原因高考延迟),副总未回复微信,她称已得到两方的口头同意。结果,她因违反公司规定(累计旷工三天)被开除。而劳动仲裁和法院均认为员工手册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有员工签字,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姜某按照规定请假,认为辞退合法。

这事一出,最普遍的观点就是:公司太不通情达理,不讲人情。的确,姜某有向副总微信请假的记录,只是没有得到回复,据她说后来又向人力资源部门口头请假,得到口头批准。光看这个请假程序,就知道公司规模不大。稍有规模的公司都会有内网,请假需要走审批流程,能直接找副总微信请假的文化公司,本身也不会有太刚性的企业文化。

结果这个大姐就被辞退了,那大概有两种可能:一是公司早就想裁员,她撞枪口上了;二是公司或部门跟她有过节,终于等到机会,跟人力部门配合以“合规”的方式辞退她。否则这种小规模的公司,企业文化中人情的成分居多,大概率不会用这种不近人情的方式来辞退。从裁判文书中无法找到具体前情,推测是“积怨”成分更大。

无论属于哪种情况,这种公司都不地道。要裁员就光明正大,该补偿补偿。抖这种机灵,省了钱寒了心,老板和打工人,讲究好聚好散。离职员工念着你的好,也能提升雇主品牌,在职员工看到公司的情义,也会理解和努力。唯独用这种方法,符合规定,但不明智。

这位姜女士的行为也值得商榷。7号孩子高考,5号才请假,而且是四天事假,既可能影响公司的工作安排,也给相关同事带来不好的感受。考试时间早就确定,从工作情理上,这种可预判的事件应该更早提出请假。而且,高考陪考这个事由,是否真的那么有说服力,真的是见仁见智。我前几天写张学友演唱会因高考延期时提到,高考在生命历程中的作用在下降,但家长和社会对高考的重视程度在提高。很多人把陪考看做天经地义,细究起来到底算不算“人之常情”,我觉得有待商榷。

婚丧嫁娶家人生病,这些已经达成共识的人之常情,缺席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人生憾事,请假大家都能理解,还设置了专门的婚假和丧假。陪考,却有着多元标准。当年我高考的时候就坚决不让父母陪考,去考场也是我自己。高考的决定因素毕竟是孩子,而且是个已经成年有自主能力的孩子,是否需要专程请假陪考,尤其在北京这种公共交通极其发达的城市,陪考本就是个“可选项”,是否要设置“陪考假”,恐怕还需要更多讨论和博弈。

高考的孩子基本都达到了18岁,应该具有独立能力,高考是重要,但陪考是不是也会给孩子压力?或者,父母是不是要一直当孩子的拐杖?要陪这陪那,本身就是父母给孩子、给自己的一道枷锁。

让孩子独立且成熟,首先父母要独立且成熟。本来是一次常见的劳动纠纷,因为高考陪考而引发关注,冷漠的企业文化和不够成熟的家长,但凡有一方能周全一些,都不至于有这种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