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1周广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5月19日—5月25日)
本期看点
政策资讯:
本期重点收录了2条最新政策,其中省级1条,区级1条。内容主要集中于土地储备管理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行业资讯:
1.多部门协同发力,城市更新按下“加速键”
2.广州天河首个政企合作旧改小区完工
3.广州花都区首批房票成功发放!
项目动态:
本期,广州市共发布17个项目动态:实施方案公告4项,用地面积400.7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3项,用地面积173.7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项;土地征收公告7项,用地面积30万㎡。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期有10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期有12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期有7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住宅成交1379套,成交面积149613㎡;商业成交134套,成交面积12895㎡;办公成交108套,成交面积14449㎡;车位成交1023个,成交面积13175㎡;合计成交2644套,成交面积190132㎡。
01
政策资讯
本期重点收录了2条最新政策,其中省级1条,区级1条。内容主要集中于土地储备管理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具体政策内容要点如下:
1.文件名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5-5-21
文件要点:
1、加强土地储备与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土地储备应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原则上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布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应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管理要求。在库储备土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不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准入项目类型的,若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已完成入库,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允许情形的,可按有关程序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历史上形成的在库储备土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且现状为耕地、林地、园地等非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可按现状用途使用。加强土地储备工作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衔接协同,统筹考虑收储范围、区域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用地布局及用途安排等内容,促进储备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2、探索开展市、县(市、区)联合收储。市、县(市、区)土地储备机构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联合收储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开展县(市、区)范围内的土地联合收储。
3、鼓励探索片区收储和综合开发。鼓励各地以片区方式实施土地收储,将整个片区整合为一个收储项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统筹安排片区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科学配置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的比例,做好项目资金平衡。
4、优化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土地储备机构按规定组织对储备土地开展必要的前期开发。鼓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或国有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参与土地前期开发,受托方可按委托协议约定取得合理回报。
5、探索零散储备土地盘活利用。鼓励土地储备机构探索对在库零散储备土地开展整体评估和统一配置,用于建设口袋公园、肉菜市场、停车场等社区便民设施。探索在库零散储备土地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与改造项目统一整备、统一规划和统一配置,增存联动促进资产盘活利用。
6、强化土地储备资金保障。(1)切实保障土地储备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按不低于1%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工作;(2)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和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新增土地储备项目;(3)加强土地储备金融风险防范。严禁以储备土地违规融资,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土地储备机构以及接受委托开展日常管护、前期开发等工作的主体不得以储备土地名义违规融资或提供担保。
2.文件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5-23
文件要点: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部分。明确了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青苗补偿费及按时签约奖励、按时交地奖励、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等事项。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统一按照经省、市依法批准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青苗补助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按时签约及按时交地的,将给予奖励。
2、留用地部分。明确了留用地指标的核定及兑现方式、留用地再次被征收、留用地开发补助等事项。留用地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置换物业等方式兑现。
3、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安置补偿方式、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产权认定原则及补偿原则、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集体物业租金补偿、按时搬迁奖励、清退、配合搬迁奖励等事项。
4、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定义、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安置补偿原则、产权认定及货币补偿原则、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征收奖励、弃产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补助、按时搬迁奖励、配合搬迁奖励、复建安置方式及要求、集体公寓楼(集资房)的补偿安置等事项。
5、新旧政策差异。《办法》为广州市越秀区首次起草制定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严格遵循广州市现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办法的框架和原则基础上,结合越秀区实际需求,在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奖励机制、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并补齐了区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空白。
02
行业资讯
1.多部门协同发力,城市更新按下“加速键”
5月20日,国新办就日前发布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为我国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按下“加速键”。
此次发布的《意见》立足地方实际,将前期实践经验与改革成果转化为制度安排,对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进行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要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显成效,安全基础更加稳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经济业态更为丰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市风貌特色更加鲜明,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理想空间。同时,《意见》明确了8项重点任务,涵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厂区城中村更新、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生态系统修复以及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
为保障城市更新行动顺利推进,多部门纷纷从不同维度制定具体支持举措。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表示,自然资源部将通过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存量资源资产调查,摸清数量、权属和利用情况,并落实“老城不能再拆”要求,针对性开展城市内部自然、人文历史方面的空间要素调查,形成统一的底图底数。在“一张图”上推动完善调查、登记、权益、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畅通部门间数据共享,真正实现把资产管起来、让资源用起来、使城市活起来,支持好城市更新行动。
对于中央财政方面的支持,赵成峰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重点支持地下管网、防洪排涝等民生项目。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将于6月底前下达,同时探索“投贷联动”“PPP+REITs”等创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在金融支持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透露,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表示,将通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广州天河首个政企合作旧改小区完工炉
历经一年多的改造,广东省农垦总局大院近日以全新面貌亮相。这是广州市天河区首个政企合作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由天河区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此次改造不仅完善了社区设施和配套,还深挖农垦文化打造了原创IP“小灵胶”,让其成为居民的情感纽带和记忆共鸣。
政企合作解决资金难题。2024年1月,天河区联合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模式启动改造。在改造资金筹措方面,天河区建立了改造资金由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参与、居民出资、专业经营单位出资等多种模式灵活组合的机制。此次农垦总局大院的改造,天河区统筹投入财政资金1067万元,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参与出资460万元,开了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政企共建”的先河。
针对农垦总局大院存在的问题,项目主要从完善社区配套体系、构建多层次绿化体系、挖掘农垦历史文化等方面着手改造。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造不仅让基础设施得到了全面升级,还融入了更多的文化元素。“改造不仅是硬件升级,更是社区精神的再生。”为此,改造团队深度挖掘农垦历史文化,以农垦职工采集过程中的一滴橡胶树液为原型,融合社区文化基因,塑造了文创IP“小灵胶”。这也成为了农垦总局大院专属的特色IP标识。
3.广州花都区首批房票成功发放!
5月16日下午,广州市花都区首批房票凭证顺利发放,这标志着花都区推进“房票安置”模式迈出了关键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征拆专班、花城街、新华街、花都城投集团、杨二村、新街村、农业银行等相关负责人、代表共同出席见证。
活动伊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导就房票实施情况进行介绍。作为花都区首批试行房票安置政策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花都大道与城市中轴线交汇处,毗邻广州北站及白云国际机场,区位优势显著。项目总占地148.71公顷,总投资超105亿元,旨在通过整体规划打造“滨水新城”,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城市面貌焕新。
此次首批房票发放活动,是花都区响应市政府号召、积极推动房票安置政策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标志着花都区房票安置正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通过房票安置,可极大缩短村民回迁时间,同时减少市场商品房库存压力,是具有实操性、满足社会效益的利好政策,为全区城中村改造探索出一条高效、惠民的新路径。
03
项目动态
本期,广州市共发布17个项目动态:实施方案公告4项,用地面积400.7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3项,用地面积173.7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项;土地征收公告7项,用地面积30万㎡。
1、实施方案公示
1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花都中心城区,紧邻秀全水库,西至富力国际贸易港,南至规划横十四路,北至秀全中学,东至东边村上溶街
用地面积:1487100㎡
总征拆建筑面积:497200㎡
实施范围用地面积:13940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34.01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15.04万㎡,地块内公服0.83万㎡,复建集体物业16.2万㎡;另需通过购买存量商品住宅房解决面积共1.94万㎡),配套独立占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8.60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花都城隆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10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花都城投产融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城投产融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广州花都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改造范围示意图
2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花都中心城区,西至三东村村界,南至三东大道,北至平步大道东,东至铁山河
用地面积:971600㎡
总征拆建筑面积:289500㎡
实施范围用地面积:8056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24.35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15.20万㎡,地块内公共服务设施0.84万㎡,复建集体物业8.31万㎡;另需通过房票或购买存量商品住宅房解决面积共9.63万㎡),配套独立占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3.54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13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花都城投产融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城投产融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广州花都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改造范围示意图
3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三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花都区新华街道,西至广清高速,南至金华路,北至中新大街东至广清城际
用地面积:1078200㎡
总征拆建筑面积:190800㎡
实施范围用地面积:3587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2.42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1.91万㎡,复建集体物业0.21万㎡,地块内公服0.08万㎡,村留用地折算物业0.21万㎡)配套独立占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3.23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整结合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花都智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1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改造范围示意图
4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花都区新华街道,东至广佛西环城际铁路,西至许广高速,南至新街河北岸,北至望亭路
用地面积:470200㎡
总征拆建筑面积:288700㎡
实施范围用地面积:457100㎡
建设内容:项目复建安置总量22.29万㎡(包括复建村民住宅15.51万㎡,复建村集体物业6.78万㎡),配套独立占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3.87万㎡。具体复建安置量以政府最终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专项借款、市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改造模式:该项目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实施改造。
改造主体:广州花都广建智陵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2日,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广州市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30%和20%。
改造范围示意图
2、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新联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黄埔区AG0637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位于黄埔区新龙镇新田村,南面广河高速,西接知识大道,北邻启晖一路,东至新九快速
用地面积:1163300㎡
规划范围内用地情况对比表:
2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黄埔东路北片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黄埔区AP0903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位于黄埔区穗东街道夏园社区,南至黄埔东路,北至将军山二路,东至疏港铁路,西至油库
用地面积:190900㎡
申请调整内容:
一、用地布局及规划指标调整
1.将村庄建设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或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优化水域、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用地布局和供电用地的地块边界。
2.项目首期规划调整范围内涉及调整的用地总建筑面积由36.25万㎡调整为49.47万㎡,较现行控规增加13.22万㎡。
二、道路交通规划
1.完善路网体系,提升通行能力,局部拓宽1条次干道(沙园东路),结合水系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2条城市支路线位,在AP0903040地块预留满足AP0903041地块通行的道路。
2.新增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停车场由1处调整为3处。
三、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调整
项目首期规划调整范围内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21处,较现行控规增加19处,总建筑面积0.17万㎡。
3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南岗社区亨元、柯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黄埔区AP0707规划管理单元)
用地位置:位于黄埔区南岗街道南岗社区,北至笔岗路(大沙东路),东至广深沿江高速,南至黄埔东路,西至丹水坑路(东鹏大道)
用地面积:382300㎡
申请调整内容:
一、用地布局及规划指标调整
1.将村庄建设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中等院校用地、中小学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供电用地、通信用地、防护绿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供电用地、环卫用地;优化行政办公用地和公园绿地布局。
2.项目首期规划调整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由31.35万㎡调整至97.90万㎡,较现行控规增加66.55万㎡。
二、道路交通规划
完善路网体系,提升通行能力,新增1条次干道和3条支路,优化2条次干道和1条支路线位。配套社会停车场2处、公交首末站1处。
三、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调整
项目首期规划调整范围内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86处,建筑面积共计6.68万㎡。其中,独立占地公共服务设施3处,包括36班小学、110kV变电站、合设的垃圾压缩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
3、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新中轴海珠片区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海珠区赤岗街道
征收范围:海珠区赤岗西路28号、30号、214号、216号;218号、220号、232号、234号;236号、238号、250号、252号、254号、256号、258号、260号、262号地段及未列门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红线附图范围)。
补偿安置方式:
(一)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二)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
该补偿方案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官网链接:
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qttz/content/post_10277601.html
拟征收范围图
2
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越秀区矿泉街道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住宅房屋,农村村民住宅权利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复建安置或者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复建安置:
(1)安置形式:采用先补偿、后回购安置房的方式实施复建安置,于复建安置房屋交付时结清差价,仅对框架结构(A)、砖混结构(B)、砖木结构(C)的住宅房屋予以安置。
(2)安置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权属人为本村村民、原村民,经属地街道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确定,被征收房屋视为有合法产权或可参照合法产权认定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280㎡的,以视为有合法产权或可参照合法产权认定的房屋面积核定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视为有合法产权或可参照合法产权认定的房屋面积大于280㎡的,以“一户一宅”280㎡核定安置面积,超出“一户一宅”280㎡的部分不给予核定安置面积。
(3)安置房回购价格:核定安置面积的回购价为3460元/㎡。
官网链接:
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10280707.html
3
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G3、G5、G6地块)
项目位置:本项目此次共公告3个块地,均位于越秀区矿泉街道
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以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补偿核算按建筑面积计):
框架结构房屋(已装电梯):25000元/㎡;
框架结构房屋:23000元/㎡;
混合结构房屋:22000元/㎡;
砖木结构房屋:21000元/㎡。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本项目提供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粤溪北路安置房作为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源。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因回迁安置房户型设计或户型匹配等原因确需超出1:1原则的,超出的部分由被征收人增购。
该补偿方案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官网链接:
G3地块:
http://www.yuexiu.gov.cn/yxdt/rdzt/zdlyxxgk/gytdsfwzsbc/fwzsxmxx/content/post_10277983.html
G5地块:
http://www.yuexiu.gov.cn/zwgk/zfwj/content/post_10278033.html
G6地块:
http://www.yuexiu.gov.cn/zwgk/zfwj/content/post_10278022.html
规划意见红线范围图
4、土地征收公告
1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棠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
项目位置:位于白云区新市街道
用地面积:33267㎡
征收土地现状:
1、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0817万㎡(16.2255亩)。其中,农用地0.8607万㎡(12.9105亩),建设用地0.2210万㎡(3.3150亩),未利用地0万㎡;
2、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2.2450万㎡(33.6750亩)。其中,农用地2.2182万㎡(33.2730亩),建设用地0.0268万㎡(0.4020亩),未利用地0万㎡。
补偿方式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30万元/万㎡(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15万元/万㎡,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15万元/万㎡)。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项目(首开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5〕56号)的规定执行。
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2、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征地范围图
2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二)
项目位置:位于白云区新市街道
用地面积:25076㎡
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2.5076万㎡(37.6140亩)。其中,农用地0万㎡,建设用地2.5076万㎡(37.6140亩),未利用地0万㎡。
补偿方式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30万元/万㎡(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15万元/万㎡,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15万元/万㎡)。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项目(首开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5〕56号)的规定执行。
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2、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征地范围图
3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松南安置区
项目位置:位于白云区松洲街道
用地面积:6606㎡
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松南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6606万㎡(9.9090亩)。其中,农用地0万㎡,建设用地0.6606万㎡(9.9090亩),未利用地0万㎡。
补偿方式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85万元/万㎡(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92.5万元/万㎡,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92.5万元/万㎡)。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松南片区、校园路和螺涌北路周边地块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5〕91号)的规定执行。
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2、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征地范围图
4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水西社区(元贝片)旧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本项目此次共公告2个块地,均位于黄埔区长岭街道水西社区
用地面积:共计125321㎡
征收土地现状:
1、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水西社区水东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7417万㎡,全部为建设用地;
2、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9.7904万㎡,全部为建设用地。
补偿方式和标准:按照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元贝片城市更新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补偿。
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复建房回迁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征地范围图
5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下沙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黄埔区黄埔街道
用地面积:10318㎡
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0318万㎡,全部为建设用地。
补偿方式和标准:具体按照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广州市黄埔区下沙珠江村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补偿。
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复建房回迁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征地范围图
6
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S3-2、S5、S6地块)
项目位置:本项目此次共公告3个块地,均位于越秀区矿泉街道
用地面积:共计96230㎡
补偿方式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5.5万元/亩(折合382.5万元/万㎡),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5.5万元/亩(折合382.5万元/万㎡)。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越秀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的公告》(越府规〔2025〕1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越府办规〔2025〕1号)及《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函》(越房函〔2025〕1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2、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有关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的比例核定留用地指标,留用地以置换物业方式兑现。
征地范围图
7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道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
项目位置:位于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北邻丰驰天下创意园、南临竹山工业二路、西至番禺大道北、东临汇金商业街
用地面积:3521㎡
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0.3521万㎡,全部为建设用地。
补偿安置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0.3521万㎡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按照批复无偿移交政府,政府无需再给予其他补偿安置。
项目用地地形图
04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期有10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期有12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期有7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统计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5日
数据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网易房产数据中心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交流
如需了解政策详情,以及更多广州/佛山/深圳等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规定,按照行业专业标准原创而成,所用数据基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的市场监测以及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综合整理与分析,力求公正客观的反映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数据统计时间与统计口径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不保证公众号所载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与完整性,如后续发布内容与前期内容存在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可随时更改且不予特别通知。本公众号所载内容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建议,仅供大家决策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特定事实与前提。
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翻版、复制、转发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未经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