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离不开优良司法作风和精湛审判技能的传承。上海二中院始终将“传帮带”作为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从2005年推出“一对一”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到2014年创办“法官学者论坛·导师讲堂”,再到2019年选任首批审判团队负责人……一系列的举措化作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值此建院30周年之际,我们特别策划「至正薪火」专栏,展现一代代二中人继往开来、砥砺前行的师徒故事。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近上海二中院退休法官费晔和他曾经的助理审判员潘庸鲁。


2010年夏天,我满怀对公平正义最近距离的期许,在婉拒多家高校后,进入上海二中院工作,并在两年后正式成为一名助理审判员,加入到了费晔老师的合议庭。然而现实很快给了我打击,即使自己是一名全日制刑法学博士,但感觉所学的理论知识能够兑现成审判经验的寥寥无几。在此后与费老师共事的过程中,我渐渐意识到,理论知识需要鲜活审判经验的检验、校验和再造,才能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很幸运,我能遇见费老师这样一位资深且业务能力有口皆碑的带教老师,并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份友谊一直温暖、照耀着我。
师徒之情
成为师徒有时是一种缘分,当时的刑二庭有四个合议庭,在庭领导问我想去哪个合议庭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费老师的合议庭,因为我知道费老师办理了一系列的大要案,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如果能够近距离地研学,我想对我的个人成长将大有裨益。合议庭的另一位成员——沈燕老师,作为我们庭“知性美”的代表,也是一位很好的老师,加上书记员刘伟,他们三人都极好相处,且工作配合默契,尤其是始终把认真工作放在第一位,这样的工作氛围让我特别喜欢和欣赏。如今,即便费老师退休、沈老师调换工作岗位,我们仍彼此挂念,这份深厚情谊也是在当时结下的。
我和费老师虽无拜师之形式,但他的确像我的师父一般。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费老师从不吝啬这一点,我们在工作之余也经常聊天。他虽非科班出身,但自进入法院后,始终保持学习的状态和钻研的精神。其实,审判工作挺考验一个人的悟性和灵性,也需要丰富的社会和生活经验支撑,费老师经受住了考验并迅速成长,最终成为一名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专家。他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各种荣誉加身,还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我想这些成绩是他成长的阶梯、努力的回报,也是他优秀的见证。他曾说,当年他也是师父手把手带出来的,他坚信“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作为师父,他有两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一是开庭。开庭前,他会做好各项准备,包括制定庭审提纲、熟悉卷宗材料、主动了解控辩双方意见,并做好法庭突发情况的应对,尤其注重调动公诉机关在法庭上的积极性和对抗性,确保控辩双方能够充分发挥。有一次我在庭上对控辩双方的精彩观点忍不住点头,庭后费老师严肃批评了我:“随意点头可能会给对方一个错误的暗示,法庭上还坐着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他们会怎么想?”这些教诲让我受用至今,庭前细致准备的习惯已刻在我的每个案件审理中。

1995年庭审现场,费晔(右一)
二是对裁判文书撰写要求极为严格。他曾说,一份合格的裁判文书必然出自一名称职的法官之手,至少要做到格式规范、叙事清楚、证据充分、逻辑严密、用法准确、说理透彻。因此,他对自己的每篇文书都会多次修改。“好文书都是一遍遍打磨出来的”,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对此,我从最开始的不理解,认为每个人写作风格不一样,没必要强求,到后来的欣然接受,再到现在的肃然起敬。因为没有当时的严苛训练,就没有后来我自己独立带合议庭,撰写的文书多次获评全国法院和上海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这个习惯也延续到了我对现在所带团队成员的要求。
朋友之谊
尽管费老师办案经验非常丰富,但他从不对我的工作指指点点,而是耐心、细致、平等地沟通和对话。随着共事时间久了,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马克·吐温说:“好朋友是一本永远不会合上的书。”我们可以在面对法律适用问题意见不统一时争得面红耳赤,也可以在午饭后继续散步聊天。费老师说,证据是审判核心的核心,任何一个案件都不能动摇证据之根基。我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不是以法院为中心、以法官为中心,而是以证据为中心,只有证据得到充分的展示和质证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在费老师主审的某起滥用职权案件中,公诉机关将被告人违规操作的所有行为均认为是滥用职权,引起当事人、辩护人的激烈争辩以及社会关注。费老师经多次实地走访被告人所在单位,补充调取公司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大量书面材料,查找众多法律规定和文献,并听取各方不同意见后,作出了严格区分被告人的职务行为与个人滥用职权行为的判决,取得较好的审判效果,我也从这起案件中收获了经验。十年后,我办理的一起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撰写的文书荣获第七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我想这或许是对“传承”最好的注解。
与费老师共事的过程中,我们一起取得了许多审判和调研成果:2014年度上海法院示范庭审、2017年度上海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十余起案件被评为院级精品案例,共同撰写了《关于非法发放贷款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之商榷》;另外,费老师还独自撰写并发表了近二十篇高质量调研文章,成为我学习的楷模。


费晔与潘庸鲁共同撰写的调研文章
刊登于《人民法院报》
基于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制度设定,我结合个人成长经历,在费老师的指导下撰写了《回归传统与锻造技艺:青年法官培养模式的反思与路径》,提出要在法院推行“师徒制”的观点。因为法律是一门技艺,法官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认知。因此,我在文章中提出了合议庭办案机制下的师徒制,通过由担任审判长的资深法官作为师父“传帮带”的方式将审判技艺引导、影响和传授给作为徒弟的青年法官。文章中的很多观点、想法和制度设计,大多源于我和费老师的相处经历给我的启发。
除了工作,在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上,费老师也从不吝啬对我的支持。在他的鼓励下,我申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博士后。正如泰戈尔所言:“朋友是那些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接受你现在样子的人。”我们时常分享彼此工作和生活中的喜悦,也愿意做彼此的解忧人和倾听者。
家人之伴
从师父到朋友,从朋友到家人,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我和费老师相识已有十五个年头,我早已不是青年,华发渐生。2016年年底,我选择到上海高院入额,但我和费老师之间的朋友情谊和家人情感一直延续着。在我工作和生活的关键性阶段,费老师都会给予我很多有用的建议,周末偶尔也会偷得半日闲,一同坐下说说近况。费老师退休后时间空了许多,我却仍然忙碌,有时他电话过来刚聊几句,我便因工作或孩子的事情匆匆挂断,但彼此之间的关心从未间断。
听说我去援疆,费老师一直挂念着我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我也会随时有问题就给他打电话,或许这份随意只有家人才会有。人生有时真的很奇妙,本以为我和上海二中院的情缘随着岗位的变动会告一段落,但没有想到,如今克拉玛依市中院和上海二中院结为友好法院,缘分再次续写。
感谢与费老师的相识和相知,岁月静好,青山不老,祝愿费老师退休生活平安顺遂;感谢上海二中院的培养和关照,让我对法官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知,祝愿上海二中院的明天会更好。

师父寄语
我有幸与庸鲁一起共事多年,并成为很好的朋友。我不敢妄称庸鲁的老师,庸鲁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刑法学博士,其理论知识比我丰富得多,我唯一比他多的恐怕只有审判经验。我推崇君子之交淡如水,所以我们更是平等的朋友。
我十分欣赏庸鲁做人做事的品行,特别高兴当时他愿意加入我的团队。作为前辈,提携后辈是我的责任,好在他没有被我的严苛吓到,一直保持比较好的工作状态,对我也尊敬有加。我和他曾做过深入谈话,告知他求学和审判是两个层面的事情,尤其法律学科,确实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书本上只能学来审判常识和共识以及些许程序内容,但审判经验却弥散于具体案件中,需要法官在每个差异性的案件中提取和总结。
做法官不易,做刑事法官更为不易,因为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刑事审判无小事,“慎之又慎、稳之又稳”是我送给庸鲁的八字箴言,也是我多年办案的心得。希望庸鲁法官能够“案牍劳形勤研判,法槌起落定沧桑”,始终坚守法官的初心,不追求走得多快,而在于走得要稳。
祝福你,我的朋友。
责任编辑 | 杨一帆
版面编辑 | 周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