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四批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安徽省海涵狼鞋业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名单附后):

本局立案调查的安徽省海涵狼鞋业有限公司等15户公司(分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现已调查终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临泉县金生蛋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规定,拟对该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因通过公司注册登记地址、电话及其他方式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应当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联系人:周鹏宇、房春影

联系电话:0558-6360055

联系地址:临泉县杨桥镇文明路路北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中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

联系电话∶18656876341 联系微信∶75474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