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这是每天加班多久?无锡一公司因违反劳动法被罚1.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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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有“60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为53.4小时”,按照21个工作日计算,这是每天加班两个半小时?

还有问题:是60个人的劳动权益受损才罚一万二吗,不补发加班费?那我是老板我肯定要员工加班啊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份处罚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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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无锡盛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金额(元)①12,000.00
处罚日期发布日期2025-05-12-
违法事实
经我局调查,你单位2025年3月100名员工中有60名员工加班时长超过36小时,60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为53.4小时。我局于2025年5月6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锡滨人社察罚告字[2025]第2号),责令你单位予以改正,同时拟对你单位作出给予警告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以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从这份处罚决定书来看,这家网络公司因涉及60多人加班时长超过36小时,60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为53.4小时,导致被处罚12000元,并对该公司做出警告处理。

对此,有网友评论,加起来3000多个小时,才罚12000,加班一个小时才罚不到4块,这不是鼓励么?

有网友建议,劳动法一定要入刑法,不然,个个企业,宁可交罚款,让劳动者违法加班,也不愿把这钱用在劳动者身上。

  • 说到加班,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声,解决“加班文化”等痛点,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据媒体报道,3月17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提振消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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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到,比如针对反映突出的“加班文化盛行”等痛点问题,方案专门就“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提出了相关的举措,通过强化执行监督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明确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同时鼓励弹性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学春秋假等

近日,美的董事长方洪波直接发声:我从来不加班,95%以上的加班都是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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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在《晚点LatePost》发表的访谈文章中,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作出上述表示,并称要简化多余的、不产生价值的经营活动,加班是其中一种,“95%以上的加班都是形式主义的加班”。

  • 不得不说,加班现象在现代职场中普遍存在,其合理性和影响因情况而异。

有人支持加班,特别是一线人员,因为只有通过加班才能获取更多的报酬,不然就只能拿底薪,拿基本工资。当然,也有人反对,特别是拿固定工资的,旱涝保收,当然希望少上点班。

而从企业角度来看,特别是生产性企业,如果涉及要加班,说明订单多,根本做不完。当然,就算如此,也应合理安排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可以肯定,在某些情况下,加班是必要的,例如项目紧急或订单量大时。否则,企业就不能如期竣工或交货。

至于说,长期加班可能导致员工身体和心理压力增大,影响健康,这要因人而异。而有观点认为,可能降低工作效率,导致“摸鱼式加班”,那主要取决于公司设定的薪酬考核方式,是不是多劳多得,或者优质产出多得。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