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有个误区,而法律上不存在“无条件代父还债”,仅以遗产为限承担责任,个人财产无需用于偿债。

在中国法律中,“父债子还”并不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子女通常不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为父母的债务承担责任。

传统观念中的“父债子还”更多是道德层面的期待,而非法律强制要求。法律明确区分了家庭成员的财产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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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遗产为限的有限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仅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如父母)的债务清偿责任。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超出部分无需用子女的个人财产偿还。若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任何债务清偿义务。

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子女的合法个人财产(如工资、房产等)与父母的债务无关,债权人无权要求用子女的财产偿债,除非子女自愿或提供担保。

例外情况

共同债务:如果债务被认定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债务(例如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则需承担连带责任。恶意转移财产:若父母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给子女,债权人可主张撤销权,但需通过法律程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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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老赖这些词汇,也是近几年才大量涌现出来的。

在咱们的现实生活中,辛集人你身边的人,又有几个没有目睹过经济纠纷的呢?可为比比皆是.......

辛集老兵视线

202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