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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一条新闻感动了。

山东一小伙,和同学一起去职教考试的路上,同学突发心梗。

小伙为救同学,毅然决然放弃了考试。

用他自己的话说,考试可以下一次再考,但生命只有一次。

确实,他说的很对。

相对于生命来说,其他的都是小事。

而且这是他的同学,还倒在了他的怀里。

如何抉择,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和他一样。

一年的辛苦付之流水固然可惜,但是,见死不救,其实更难做到。

如果是我,我也会是一样的选择。

既然如此,我依然很感动。

见义勇为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错过考试也是非常遗憾的。

于是,网上很多人就开始呼吁有关部门网开一面,让该同学免试入学。

那到底该不该呢?

很快就有网友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见义勇为固然可嘉,但是规则也不能轻易打破。

毕竟,规则一旦被打破,迎来的有可能是灭顶之灾。

试想。

电视剧中“英雄救美”的很多事件都是被刻意安排的。

如果见义勇为可以豁免考试,以国人的聪明才智以及很多人的庞大关系网,这个口子将很快成为决堤的导火索。

可能会有人觉得这是“危言耸听”。

毕竟,这么多年,打破规则的事情并不少见,也没有见有多大的波浪。

但我还是认为,考试选拔这件事,不轻易撕开口子才是对天下考生最大的公平。

但是,天下考生公平了,这个山东小伙呢?

他的公平又在哪里呢?

难不成,所谓公平,都只是多数人的公平,少数人都只能被无视吗?

看似有道理的背后,其实也是人性的残忍。

幸运的是,这件事发生以后,当地领导给出了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法。

小伙被评为见义勇为,破例为小伙补考一次。

是补考,而不是免试。

这样的做法得到了很多人的称赞,既照顾了小伙的损失,也坚守了考试选拔这个最大的公平。

这一次,我是满意的。

我看过了太多因为所谓的大多数人公平而无视少数人权益的事情。

你没有办法,也无处发声。

很显然,这个山东小伙是幸运的,没有倒在大多数公平这个原则之下。

这个世界是没有绝对的公平,无论怎么做,都很难让所有人满意。

于是,大多数原则就应运而生了。

只要符合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件事就是对的。

但这么做真的就一定对吗?

见仁见智罢了。

但很多时候,大多数原则其实更具有欺骗性,因为,你以为的大多数,往往并不是真正的大多数。

前一段,某医生撕开的“4+4”就印证了这个事实。

也就是说,我们一直以为相对合理的大多数原则,实际上,并不是真理。

他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出现,不需要的时候,它是看不见的。

很多时候,规则能不能打破,愿不愿意被打破,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比如说。

见义勇为可以补考这件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是领导一句话,还是有法可依?

这件事是不是可以作为日后类似事件判定的一个准则?

或者说。

如果这种事不是因为制度,而只是因为某位领导的缘故而达成的。

是不是也挺让人感慨的。

如果不是遇到了一位好领导,那这个小伙是不是只能复读一年了呢?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我们的法治是滞后的。

这一方面提现了法治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法治的人为依赖性。

小伙的经历,绝对不是第一次被遇到。

但是,这种事只有上升到一定的热度,才会有人愿意出面来推动。

如果没有热度,没有愿意“趟浑水”的人,那就只能被规则所束缚和制约。

我觉得,这个才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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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80后,读书写作人,位卑言轻,但还是想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