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更好地发挥保护生态环境司法职能,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幸福渠流域开展以“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为主题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通过搭设宣传展台、发放普法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植物、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为“切入点”,向公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了生物多样性知识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案警示群众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坚决不做环境的破坏者,自觉保护物种多样性及生态环境,共同携手守护绿水青山。

据悉,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多起违法垂钓、捕捞及周边隔离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同时,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青山湖区湿地保护修复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揭牌成立全省首家“基层湿地联合保护修复工作站”,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