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100号)要求,落实《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请符合就读东城实验初级中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扫码报到及学位确认工作,以确保25年秋季顺利入学。

Part.01

招生区域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所划定的片区范围:

平桥街以东、广旺铁路以南、电子路以西、南河以北,以及电子路以东、利州东路以南、莲花路以西、南河以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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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招生对象

1.户籍生

户籍在东城学区且具有25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的适龄儿童。(备注:儿童与其监护人同一户籍)。

2.优待对象子女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

3.随迁子女

具有东城学区房或东城学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备注:“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在利州区7个街道(东坝、嘉陵、南河、上西、河西、雪峰、万缘)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街道(下西、袁家坝)范围,但在广元市城区居住就业人员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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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学位申请方式

路径一

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川教通”,选择 “初中入学”进入“全省系统”;

路径二

电脑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单击“一件事服务”,再单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在页面中选择“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最后点击“立即申请”,进入“全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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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4

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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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5

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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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学生需提供资料

01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02 法定监护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商品房备案合同),且其房屋用途为“住宅”(此项为非必填项)。

2.随迁子女-持房产证需提供资料

01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02 法定监护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商品房备案合同),且其房屋用途为“住宅”。

3.随迁子女-持居住证需提供资料

01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02 自2025年6月1日上溯3个月,申请人已在广元市利州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即:孩子父亲或母亲中任意一方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社保归属地为四川省本级或广元市本级或利州区级,社保缴2025年3月份、2025年4月份、2025年5月份三个月)等;

03 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任意一方在东坝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等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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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6

操作指南

「链接」

⬆ 点击链接查看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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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迁子女在市城区入学,按片区申请学位,若申请数大于学位数,通过电脑摇号方式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网上申请学位时间段内均可以申报,申报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如遇网络繁忙家长们可错峰登录;

3.申请学位时,标有“*”的项目为必填项,未标“*”的项目为非必填项;

4.学位被划拔到东城实验初级中学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微信公众号“川教通”,在“川教通”平台上点击“去报到”,然后扫描“东城实验初级中学”的报到二维码完成报到(报到二维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利州教育在线”查看),以确认学位。逾期未完成扫码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东城实验初级中学学位;

5.每位完成扫码报到的新生家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QQ群“东城初2025级新生群”(群号:167798253)和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东城实验初中”,学校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将通过这两个渠道发布。

学校官方微信号

初25级新生QQ群

学位咨询电话

19961327921(王老师)

13981206626(何老师)

供稿 | 招生办

编辑 | 王泽模

初审 | 王碧琴

复审 | 何萍华

终审 | 董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