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早就全面取消了执法证,2020年开始就已经看不到交警的执法证了,目前只有城管、运管等有执法证。
关于告知单的张贴不需要执法权,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授权等等,涵盖市场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税务管理等多方面。但是执法权里没有行政告知单,执法权也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最终措施的执行权力,比如开罚单。
辅警贴告知单的依据,1:各地辅警条例相关规定、2:《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勤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承担下列辅助工作:(一)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这是一位来自长沙的司机:2025年5月15号下午6点39分,今天开车某某路段,短暂停靠人在不到20米处看了下周边情况,一名叫黄姓的交通辅警不顾本人在现场随即解释,强行开罚单处罚,当场和他理论,并要求辅警出示执法证件,辅警态度非常嚣张说他执法不需要执法证件,人在现场且随时驶离且并不影响交通。根据违规停车处罚管理,辅警应该有车辆短时间未将车驶离的第不同时间的照片,辅警仅拿同一时间的照片就给判定违规停车属于恶意执法。
这种恶意执法严重影响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也属于违规执法。请求领导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解释,违规停车被记录后立即驶离的处理规则如下:
- 不扣分且通常不罚款:若驾驶人在现场并立即驶离,交警一般仅作口头警告,不会处罚款或扣分。这一原则适用于市区普通道路的违停行为。
-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对违停行为可先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妨碍交通的才处罚。
- 罚款的情形:若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则可能面临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车辆还可能被拖移(拖车不收费)。
官方在2025年5月20号,作出回复的,车辆停放地点属于严管路段,根据《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五条:“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和《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在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承担以下工作:(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提醒纠正、教育劝导,(二)填写、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采集违法停车信息。”之规定,辅警对在路段内违停的车辆进行抄牌是采集违法停车的信息,开具的是违法告知单,违法数据上传系统后,由民警在后台对所采集的证据进行审核后方可进入系统,并不是对抄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我队对您的车辆抄牌是依法依规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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