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20”这个以爱为名的日子里,除了鲜花、巧克力和烛光晚餐,我们还想送上一份特别的“法”式浪漫,愿每一份真挚的情感,都能在法律的护航下,绽放出最美好的模样。

男朋友送我的鲜花和巧克力,

分手后他要我还回去,合法吗?

“甜心,鲜花巧克力属于‘爱的赠与’,送出去就是你的啦!法律上这叫‘无条件赠与’,他不能反悔哦。”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他送了我一个名牌包,

现在分手了说要告我,怎么办?

“如果包包是节日礼物或日常赠送,一般算赠与,不用还,但如果他明确说‘这是借你背的’或‘结婚才送你’,那可能要另当别论啦!”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我们订婚了,他送了我钻戒,

但最后没结婚,戒指要还吗?

“钻戒、彩礼等‘以结婚为目的’的礼物,如果最后没领证,法律上可能需要返还哦。”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甜心法律小贴士:

“520”是给有情人表达爱意的日子,在此祝有情人终成眷属,同时也提醒大家恋爱时保持理智,恋爱关系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需要双方真诚相待,不要让纯粹的感情负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