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进程中,程春莲的名字曾轰动一时。她出身普通,却凭借艺术天赋成为万人瞩目的明星;她也曾风光无限,是地方歌舞团的台柱。但谁能想到,命运却把她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最终以被执行死刑的方式谢幕。她曾红极一时,最后却在刑场大喊“这不公平”。围绕程春莲的沉浮人生,值得回味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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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程春莲1955年出生在湖北黄石铁山,家中父母都是最普通的工人。家境虽不富裕,却也知书达理,父母最希望的就是女儿凭手艺走出困顿。她从小喜欢唱歌跳舞,初中毕业就进入黄石歌舞团,起初只是伴舞,跟着团里“老大姐”跑场子。正赶上那几年各地歌舞团兴旺,地方宣传要“发现新人”,程春莲唱得又甜,跳得也好,不出几年就站稳了脚跟。

那时的演员虽然不比现在的明星,工资只有几十元,但在本地绝对算得上“人物”。程春莲性格活泼,肯吃苦。每天天不亮就练功,冬天脚都冻裂,夏天汗湿练功服,她没一句怨言。正因这股拼劲,1971年歌舞团排演《刘三姐》,女主角的角色落在了她头上。那年她刚满16岁,青春正好,嗓子清亮,形象端庄,第一次演出就在观众中引起不小的轰动。有人说,黄石那几年走到哪儿,几乎人人都会哼上《山歌好比春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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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年间,程春莲成了团里的主角。她主演的《刘三姐》、《马兰花》在地方巡演,一度成了地方文化的“名片”。1970年代后期,很多单位请歌舞团下厂、下乡演出,程春莲总是“点将必到”,团里有任务她主动报名,别人休息她还在钻研台词、舞步。靠着这股劲儿,她在本地文化圈站稳了脚跟。

但渐渐地,她开始感到困惑。那时,地方歌舞团虽然名气大,但工资始终有限,演员地位并不高。随着改革开放浪潮到来,很多熟人开始下海经商,有人买车买房,有人腰包鼓了起来。程春莲目睹着身边的人和社会变化,逐渐对歌舞团单调的生活产生了迷茫。心底那种渴望改变、渴望更好生活的念头,悄悄扎下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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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80年代末,程春莲做了个大胆决定——转行经商。对她来说,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长期观察下的选择。她看中了当时最时髦的“美尔雅”服饰公司,这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经济效益好、名气大。凭着自己在文艺界积累的人脉和影响力,她顺利挤进了“美尔雅”,成为公司销售骨干。

刚开始她确实拼劲十足,把过去练艺时的那股认真劲用到工作中。人缘好,脸熟又会来事,业绩节节攀升。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企业内部也变得复杂了。利益关系、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让她深刻感受到“人走茶凉”。几次和公司领导意见相左,被要求调走。美尔雅的风波,成了她生意路上的第一次“滑铁卢”。程春莲发现,仅靠能力远远不够,还得拼资源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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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她找到了新机会,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协作分公司。当时,石油是紧俏物资,能搞到石油指标,就是通向财富的“金钥匙”。程春莲凭着公关手段很快成为副科长,职位一升,各种业务找上门。她认识到,比起舞台上的聚光灯,这里的利益远大于名气。

很快,她发现倒卖石油、化工产品利润巨大。通过熟人介绍和自己的身份优势,她拿到了不少计划外石油、液化气的“票子”。一次与湖北浠水县石油公司业务往来,她背着单位私下达成协议:代购1000吨汽油,每吨收140元“信息费”。这样的私下交易,让她在短时间内迅速攒下大笔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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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石油一旦打开口子,就一发不可收。程春莲与多地公司、个人频繁交易,自己在行业里成了响当当的“石油大姐”。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她通过七次交易,从浠水石油公司等手里收取了高达76.75万元现金。这个数字在八十年代末堪称天文数字。

有了钱,她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买房、添置高档家具、频繁出入高档场所,她彻底改变了工人家庭出身的质朴生活。亲友看她风光,同行羡慕她“有本事”。但她渐渐被金钱和权力冲昏了头脑,忽视了法律的红线。

有一回熟人提醒她“这钱来得快,但也风险大”,她却不以为然。她认为自己既有名气又有关系,没人敢动她。事实证明,任何人面对法律都不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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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989年5月,湖北省检察机关收到一封举报信,内容详细,指向明确。举报信列举了程春莲在石油买卖中的种种“猫腻”——虚报指标、收受贿赂、倒卖油品、挪用资金。调查一启动,专案组迅速查清了她通过七次倒油收受现金76.75万元的事实。这个数额,在当时全国范围都属于特别巨大。程春莲的案件也因此被列为“全国六大经济案件”之一,案情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面对调查,程春莲一开始拒不认罪,只承认部分金额,并试图用自己为地方经济做贡献来为自己辩解。专案组多次找她谈话,劝她争取宽大处理。她却执拗不肯松口,始终不肯供认全部受贿金额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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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维持死刑判决。行刑前,她还希望最后一刻有转机。专案人员跟她说,只要悔过交待、认罪自新,有机会缓刑。她却仍然一口咬定“这不公平”,坚称自己没有罪。最终,她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终年37岁。

消息传开后,社会各界反响巨大。曾经“最美刘三姐”,如今成了新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演员。有人叹息命运无常,有人议论“贪婪害人”,也有人感慨体制转型期的社会阵痛。法律最终给了她定论,也为后来中国反腐和法治进程留下了深刻的警示。

程春莲案至今仍被当作警示案例。有人至今记得,她在被押赴刑场前喊出“这不公平”。这不仅是对自身命运的呐喊,也是对社会剧变时期人心、人性的无声追问。名利、金钱、诱惑、法律、底线……在这个案件中,都变得格外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