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们注意了!
房屋出租需备案登记!
各位“包租婆”“包租公”
作为一个出租房房主
你以为只要坐着收房租就OK了吗?
答案是:NO!
错过这篇文章
你可能会被罚款哦!
在连云港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将依法予以处罚!
有的人就不解了
我是房东
为什么也要登记备案呢?
出租房屋登记是神马?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出租房屋登记的必要性
居民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仅是为了公安机关掌握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更有利于保护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不法分子四处流窜,利用出租屋藏身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因此,出租房登记备案工作非常必要。
有人说:“如果我不及时报备,公安机关怎样能发现呢?”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公安机关定期、不定期开展入户访查工作,如果发现未向公安机关报备而私自出租房屋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一)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的、身份证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不知道出租房屋要登记备案
可能会觉得
“ 人在家中坐 罚款天上来”
还能这样!?
那么......
作为房东,需要做些什么?
(一)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因此,房主将房屋出租时
一定别忘了这件事
出租房屋不登记
房东罚款留案底
网上如实来报备
公安为您保安全!
来源|平安赣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