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01

陈某,仙游县鲤南镇人,于2025年05月01日00时12分许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公园一号知筑空间设计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02mg/100ml。
02

方某某,仙游县榜头镇象山村人,于2025年05月01日01时14分许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鲤西路189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06mg/100ml。
03

林某某,榜头镇龙腾村人,于2025年05月01日23时32分许驾驶悬挂03B***9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师范路498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33mg/100ml。
(来源:仙游微事)
04

张某某,仙游县鲤城街道北宝峰社区人,于2025年05月02日22时29分许驾驶未悬挂号牌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柳安街146号门前路段被城关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06mg/100ml。
05

陈某某,仙游县鲤城街道东门社区人,于2025年05月03日00时02分许驾驶悬挂032***7号牌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师范路558号门前路段被城关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42mg/100ml。
06

傅某某, 赖店镇土山社区人,于2025年05月02日02时11分许驾驶悬挂03E***6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花园路269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23mg/100ml。
(来源:仙游微事)
07

王某某,仙游县鲤城街道东门社区人,于2025年05月03日01时08分许驾驶悬挂036***1号牌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师范路425号门前路段被城关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36mg/100ml。
08

陈某某,仙游县鲤南镇柳坑社区人,于2025年05月03日01时15分许驾驶未悬挂号牌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师范路528号门前路段被城关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21mg/100ml。
09

陈某,仙游县鲤城街道龙泉社区人,于2025年05月04日00时41分许驾驶闽B3***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玉田街路段被城关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58mg/100ml。
10

蔡某某,仙游县鲤南镇人,于2025年05月04日00时50分许驾驶悬挂03A***8牌轻便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玉田街路段被城关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28mg/100ml。
(来源:仙游微事)
11

陈某某,仙游县赖店镇玉墩村人,于2025年05月04日20时22分许驾驶闽B3***M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赖店镇赖店村霞阳35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32mg/100ml。
12

林某, 鲤南镇象林人,于2025年05月06日00时45分许驾驶悬挂闽B3***M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花园路269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37mg/100ml。
(来源:仙游微事)
13

叶某某, 榜头镇光明北路人,于2025年05月06日01时58分许驾驶悬挂闽3***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城街道花园路269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91mg/100ml。
14

陈某某,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人,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56分许驾驶闽B7***M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城南西路1672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46mg/100ml。
15

高某某,仙游县赖店镇樟林村人,于2025年05月08日20时50分许驾驶闽BY***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赖店镇赖店村赖店街392号门前路段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119mg/100ml。
16

温某,仙游县鲤南镇西埔人,于2025年05月11日22时06分许驾驶闽B7***7号小型汽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玉田街路段被城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38mg/100ml。
17

柯某某,仙游县鲤南镇西埔人,于2025年05月12日00时10分许驾驶闽B2***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鲤南镇玉田街路段被城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85mg/100ml。
(来源:仙游微事)
那么,
今天就给大家盘点盘点,
酒驾的成本究竟有多高!
酒驾成本清单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驾。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23年的赔偿标准,以莆田为例:死亡赔偿金为 1076340元(最高额),这金额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是和解的,可能费用会更高,根据被害人家属的要求赔偿。
(来源:仙游微事)
职业成本
公法检、公职人员双开。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不赔:被单位辞退,且无赔偿,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工伤保障
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来源:仙游微事)
其他成本
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
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
也可能会构成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交警提醒:
醉(罪)在酒里,
毁于杯(悲)中,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生命无价,禁止酒驾!
请对酒驾说“NO!”
来源 | 仙游微事综合仙游交警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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