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小学
关于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通知》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秋季永昌小学新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坚持原则
坚持“两个确保”原则:确保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位,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有学位。
二、招生范围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北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禁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违规跨片区招生。
永昌小学的招生区域为:石泉北街以北,永昌大道以西和羊角路以西的城区部分(永昌镇尔玛社区、禹龙社区、诺西社区)的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以及在此区域居住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报名登记时间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四、报名条件
(一)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划定的应就读片区学校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簿原件。
原安昌镇和新县城现同属永昌镇,属于同一城区,所有永昌镇辖区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地或购房居住地所在片区办理报名入学,均不以进城务工、经商或兴办企业随迁方式办理报名入学。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户籍在北川范围以外以及户籍在我县乡镇范围内符合县城学校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非本招生片区户籍的,但在招生片区内务工、经商、兴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子女)。若学校新招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在同一区域内实行学位统筹调配。网上填报时,只需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填报和上传资料进行审核。每一项条件需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1.在招生片区内的务工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所需资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②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随迁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或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原件;
③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
2.在招生片区内的经商、兴办企业等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②截至2025年4月30日,注册满3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原件;
③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经营法定代表人一致的产权证书原件。
3.取得经公安机关签发招生片区内的《四川省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四川省居住证》原件;
②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4.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所需资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学生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产权所有人必须一致。
(三)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持有大禹人才卡)、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绵阳卫健委认定2020年赴武汉抗疫医护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教育优待,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
②优抚类别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北川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进行现场登记,待审核后统筹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时每一类证明材料必须完整上传原件的照片;户口簿均需首页、父母(法定监护人)信息页、适龄儿童少年信息页。
五、报名招录方式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户籍在本招生片区所需资料: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需资料:
第一类:在招生片区内的务工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随迁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在招生片区内的经商、兴办企业等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截至2025年4月30日,注册满3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经营法定代表人一致的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取得经公安机关签发招生片区内的《四川省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四川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在招生片区内国家公职人员子女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产权所有人必须一致。
(五)优抚对象子女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优抚类别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登记时每一类证明材料必须完整上传原件的照片;户口簿均需首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七、联系电话
唐校长:13547142999
李主任:15882847210
李主任:15883772117
特此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小学
二0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小学简介
永昌小学是一所百年名校,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育人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现有教职工130余人,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展现了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辉形象。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学校” “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等一系列殊荣。
羌乡教育谱华章,精华凝聚放光芒。
百年名校永昌小学,欢迎你的到来!
来源:北川永昌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