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清纯小姐姐”加你好友
“她”主动搭讪
没聊几句要做你“女朋友”
“艳遇”从天而降
你心动吗?
心动你就输了
网恋翻车的案例
已经说过无数次了
今天还是要忍不住发问
隔着屏幕
到底是怎样的妖孽
让兄dei见不了面
还心甘情愿奉上钱
宝贝,早安~
宝贝,晚安~
宝贝,打钱,付账单~
注意!前方高能
这不是剧本
这不是剧本
连城一男子做梦没想到
自己苦恋两年的“女友”
真实身份竟然是个
比自己还年长的"抠脚大汉"
果然只有男人才最了解男人
当你在网络平台邂逅“军官男友”“白富美”“年少时的白月光”时,可要当心了,这可能是精心编排的“爱情剧本杀”。
近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二千元。
案件回顾
2023年10月开始,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女子使用抖音、微信与被害人聊天,谎称愿意与被害人谈恋爱,以需要购买电动车、手机等理由陆续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十四万余元。
经查明,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网恋防诈三不原则”:不轻信完美人设─真正恋爱需要时间沉淀;不点击神秘链接─爱情不该有“付费剧情”;不纵容情感绑架─真正在乎你的人,绝不会用眼泪换转账。切记网络情缘一线牵,守住钱袋是关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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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一检察部 张逸铭
图片来源:网络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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