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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清单(2025年第1批 总第13批)、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清单(2025年第1批 总第15批)、变更《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化学物质允许用途清单(2025年第1批 总第1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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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2025年4月3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增补和变更〈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

供稿 | 生态环境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编辑 | 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