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文物承载着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记忆与灵魂。榆林市这座拥有深厚历史底蕴的城市,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深刻认识到文物普查与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将两者深度融合,致力于让文物保护理念在基层大地深深扎根,绽放出绚丽的文化之花。

普法宣传“如影随形”
文物普查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与精准性,是全面摸清文物“家底”的关键。为此,榆林市文物部门精心布局,积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一方面,整合骨干力量,这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如同定海神针,为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融入“新鲜血液”,吸纳年轻的专业人才,为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与思路。通过“以老带新”的模式,让经验与活力相互交融,使普查队伍的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
在普查工作开展前,普查队成员便投入大量精力,提前深入了解文物的历史文化信息。他们细致梳理“三普”核查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文物的基础信息、类别特质、保存状况以及位置坐标进行反复调查核对。秉持着应查尽查、不漏一处的严谨态度,力求将每一处文物的真实情况都清晰呈现。
而在普查工作推进的每一步,普法宣传活动都“如影随形”。普查队员们不仅仅是文物信息的采集者,更是肩负重任的“文化使者”与“法律宣传员”。他们的身影穿梭在榆林市的村镇街巷与社区院落,每到一处都如同播撒文化种子的使者。在精准完成文物点登记测绘的同时,他们采用“滴灌式”普法方式,将文物保护理念一点一滴地渗透到当地群众的心中。

普查队员们每到一处,都会向当地群众发放制作精美的宣传手册,这些手册图文并茂,以直观的方式吸引群众的目光。队员们用生动现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文物保护法律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同时,他们举办别开生面的“板凳会”宣讲活动,大家围坐在一起,如同邻里间拉家常一般,将晦涩难懂的专业法条转化为普通百姓一听就懂的“家常话”。
此外,普查员还结合普查工作中登记的文物点,深情地讲述文物背后的家风故事、红色记忆。这些故事不仅让群众感受到家乡文化的深厚底蕴,更在文化共鸣中增强了对家乡的认同感与自豪感,让文物保护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责任。
讲好群众“方言土语”
在绥德县四十里铺镇,普查队员深知与群众沟通要讲“方言土语”。他们告诉当地老乡,即便业主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也绝不能忽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让老乡们更直观地理解,队员们列举实例:2020 年,我国东部某市有一座私家园林,它是市级文保单位。然而,业主未经审批,擅自拆除部分古建筑并改建为现代风格庭院。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当地文物部门果断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通过这样具体的案例,让老乡们明白文物保护的“红线”是不可触碰的。

在绥德县薛家河镇,普查队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地老乡解释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遗存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这意思就是说,地底下挖出来的宝贝,甭管是从谁家地里发现的,那可都是国家的,不能私自占有。”这样接地气的讲解,让法律条文不再高高在上,而是贴近群众的现实生活。
在绥德县名州镇,普查队员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将文物背后的文化内涵传递给老百姓。绥德县城有座“扶苏墓”,相传是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葬地(实为纪念冢)。当地流传着一句老话:“绥德汉,忠孝胆”。清末绥德书生马氏,在扶苏墓前立下家训碑:“读史知扶苏之冤,更知忠直不可弃。”此后,马家后代恪守此训,在抗战时期全家 7 人参军、3 人壮烈牺牲。直至如今,马家老宅门楣上仍刻着“忠孝传家”四字。普查队员通过讲述这个故事,让一块墓碑、一座古冢成为一个家族精神的“活教材”。
法律“护航”文物保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为文物普查与普法工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该法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国家主张和基础性内容,确立清晰明确的法律制度和法定措施,全面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罚款数额。

榆林市各普查分队在文物普查工作中,积极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相关内容融入普法宣传,让更多人了解文物保护的法律要求,明确破坏文物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文物普查工作是摸清文物“家底”、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而普法宣传则能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从根源上减少文物破坏行为的发生。两者协同推进,既能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又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随着文物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榆林市将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文物法规的宣传形式与手段,让文物保护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同时,借助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实现文物普查与普法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保驾护航。
(图文来源于“文物陕西”,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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