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niania宝鸡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公租房分配条件

(1)凡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7.84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 周岁,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37.33元,家庭非住宅净资产(资产-负债)总价不超过14.4万元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2)新入职大学生 ;(3)乡镇教师、医生、公安民警、乡镇机关及事业干部纳入保障范围;(4)政府定向集中安置群体。

2、保租房分配条件

不能满足公租房分配条件,但有住房需求的人员。

3、面向养老机构或企业整体出租

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和有住宿需求的企业、单位。

二、申请流程

(一)公租房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工作和居住地的社区进行申报,由社区进行资格初审,镇街进行审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批;

2、对复核、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在政府网站、社区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分配程序。

(二)保租房申请程序

由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直接向区住房保障中心申报并签订租房协议。

(三)分配时间

随申报,随审核,随分配。

(四)分配方式

审核通过人员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公租房申报资料

1、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①持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婚姻状况证明;④家庭、个人收入证明(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37.33元,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出具,个体、自由从业人员由所在地社区出具);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申请及承诺书(写明申请理由及承诺申报的材料真实有效、自觉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等)

2、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

①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②持所在工作单位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私企等同,个体、自由从业人员持营业执照或所在地社区证明);③身份证;④户口本;⑤提供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清册;⑥婚姻状况证明、住房申请及承诺书等资料申请。

(二)保租房申报资料

单位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三) 面向养老机构或企业整体出租申报资料

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住房人员名单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房源信息

1、周原工业园小区:位于周原镇杜赵村。

2、桃园小区:位于县功镇桃园村。

3、陆港新城小区:位于陈仓区东关街办原天官庙村西。

五、分配方式

公租房按三种方式进行分配。

1、按公租房方式分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4.5元;

2、按保租房方式分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区政府补贴每月每平方米3元,实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

3、面向社会养老机构、公司、企业等整体出租,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每月补贴每平方米4元,企业实际缴纳每月每平方米5元。

六、实名查询方式

①现场咨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陈仓区人民政府2号楼615室服务窗口进行申请状况及结果查询;

②电话咨询:拨打0917-6217982对申请状况及结果查询。

七、监督管理机制

1、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加强对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定期对已获得公租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

2、社会监督:公开房源信息、审核结果,设立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3、惩戒机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骗取公租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宝鸡市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