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吭哧有力
青岛大妈突然转身与后面行人相撞获赔7万,这事一曝光,吓坏了一拨人,也乐坏了一拨人。
有人怕成为“行走的ATM机”,有人高兴找到了“新型致富之路”。
不过,各位怀揣发财致富梦的老板们都缓缓吧,青岛法院已经对此案件作出回应。
大家都误会了!
当初青岛中院公众号发布的普法课堂中写的是:
“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打电话期间突然转身,撞上后者倒地骨折,刘某向王某索赔18.8w。经李沧区法院调解,路人王某因存在没有保持人与人之间安全距离的过错而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对方7万元。”
网友不解,明明是前面大妈突然转身才撞到一起的,凭什么赔偿18.8w?虽然调解后减到7万,那对后方行人来说也是“无妄之灾”啊!
再说,这所谓的“安全距离”,一下子戳到了人们的肺管子上,什么叫行人间的“安全距离”?谁规定的?安全距离几米啊?
事件发酵后,青岛中院第一时间删除公众号相关文章,却没有正面回应,不得不说这又是一步错棋。
此事影响轰动之大,甚至惊动了央妈专门针对此事采访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详细报道此案,这才真正“破案”。
5月10日晚,央妈发声《“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公布,法院道歉:表述不当造成误导》。
法院承认关于“安全距离”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并且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事发当时监控视频。
这下事情一下子就清晰明了了。
1、前方大妈根本不是突然转身,而是转身接电话时动作非常缓慢。
2、后方女子走路时左右张望,根本没注意到前方几米距离的大妈,径直撞了上去。
所以说,就这视频来看,后方女子全责一点都不亏,如今只是判她次要责任算便宜她了,现在大家反而同情前方无辜被撞的大妈了。
这才真是无妄之灾,停下来打个电话就被撞成了10级伤残,本就是59岁的高龄,愈合可能很小,小半辈子都要卧床不起,实在是太可怜。
央妈是为大妈正名了,网友现在态度180度转弯,都同情被撞大妈了,7万换小半辈子卧床,换谁都不乐意。
而那个“圆满化解”此案的韩法官却没那么幸运了。
首当其冲被网友质疑:专业素养太差,明显的“追尾”,硬被他说成是“倒车”,还更是别出心裁地发明了新名词“行人安全距离”。
韩法官本应知法懂法,既然是借真实案例普法,那为何与真实情况偏离?
正所谓“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虽然大妈当时确实有转身,但将案例增加“突然”二字,性质就完全变了。
韩法官更是丝毫没有提到因后方行人左右张望、心不在焉才撞到大妈的事实。
正是这两点关键性描述失误,才误导了网友的判断,认为判决不公。
所以,虽然央妈发声,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解除误会,但网友却不买账,评论区一边倒。

网友热议:
“这几天的沉默是在找视频吗?”
更有网友质疑法院有张冠李戴的可能性,理由是法院晒出视频是两个女性当事人,而普法案例中写的是后方男子撞上前方大妈,从视频中也看不出大妈打电话的动作。
网友还晒出AI搜索“行人和后方行人相撞是那个地方的,具体案例详情”结果,确实显示有两起类似案例。
一起是2023年5月19日,也就是法院公布视频发生的时间。
一起是2024年10月,62岁刘阿姨和后方小伙相撞,与之前青岛公众号所发案例相近。
但小编觉得应该是AI搜索结果不准确,误将先前的错误案例当成真实案例收录了。
因为央妈已经对此做出详细解释,也特意提到撞人的实际是女性。
更有网友质疑:“为啥早不发出来?”
还有广东网友质疑:法院普法竟然不表述真实案情,这是法院工作该有的严谨性?
“法官素质有待提高,这么清楚的事情说走了样儿,浪费了太多公共资源!”
“如果是表述不当,庭长该给处分了!”
“对失误一笔带过,他们毫不觉得有不妥之处。”
还有对“安全距离”这个坎儿仍是过不去的。

写在最后:
虽然青岛因这事火出圈,但说起来着实和“光彩”搭不上边,好在“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以后还是希望法院在普法的时候谨慎一些、准确一些,切忌艺术化、故事化。
毕竟,实事求是才是法院该有的严谨性。
信息来源:
央视新闻《“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公布 法院道歉:表述不当造成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