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上海机务段机车调度员退休职工肖羊根实名揭发

现中国铁路总公司领导安路生,及原上海铁路局机务处副处长吕文华等人“集资建房”资金,及挪用上海铁路分局养老基金等腐败问题:

近日,上海铁路局上海机务段退休职工肖羊根(身份证号310102195511231278)通过网络实名举报该单位多名负责人涉嫌长期挪用职工集资建房款、及养老基金等,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举报材料称,相关行为持续20余年,涉及原上海铁路局机务处副处长吕文华、上海机务段三产经理彭晓松等多位负责人。目前,举报人已向中央纪检监察部门提交证据,呼吁彻查此案。

一、事件背景:集资建房承诺落空,职工权益受损

肖羊根现年70岁,曾为中国铁路事业作出过贡献,上海铁路局上海机务段职工肖羊根工龄42年。据其陈述,自1996年起,上海机务段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由,向约2千余名左右的上海机务段职工发起“集资建房”项目,承诺缴纳集资款后可分配上海市保屯路及泗塘一村住房。然而,部分职工缴纳集资款项后未获得住房,相关集资款去向成谜。

1996-2000年:上海机务段累计向2仟余个职工收取集资款上千万元,涉及2000余名职工。2000年分房阶段:部分职工未获分房,举报称时任机务段党委书记吕文华伪造《补偿协议》,以“以钱代房”名义向举报人肖羊根支付4.2万元补偿,但款项未实际发放,实际已被上海机务段原领导吕文华王绍洲等人贪污掉了。至今:退休职工发现养老金存在严重异常缩水,怀疑养老基金被挪用。

2、 诸多涉案人员一项项违法事实触目惊心:1. 吕文华(原上海铁路局机务处副处长、上海机务段党委书记)挪用集资款、伪造协议。举报称,吕文华在任期间将职工集资款以“接待检查”名义挪用,并伪造《房屋调配单》《补偿协议》掩盖事实。例如,肖羊根本人缴纳7780元集资款,但未获分房,且《补偿协议》中的4.2万元补偿款被贪污。若查实可能触犯《刑法》第382条“贪污罪”,涉案金额巨大。挪用养老基金:原上海铁路局局长邓金华与安路生被指挪用约80亿元职工养老基金,导致退休职工养老金每月减少500-600元。吕文华作为党委书记,涉嫌知情不报并阻挠职工维权。其种种行径已然涉及《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肖羊根称,因多次举报,其残疾人代步车轮胎遭人为破坏,并收到伪造的“自愿放弃分房协议”。故意打击报复举报人。涉嫌违反《刑法》第254条“报复陷害罪”。

2. 彭晓松(原上海机务段三产经理)被指控:公款挥霍、账目造假。彭晓松被指以“接待领导”名义超额支出公款超百万元,三产财务室曾发生“失火”事件掩盖账目漏洞。其私生活亦被指存在问题,最终因健康原因猝死。若查实,涉嫌违反《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3. 姚志勇(原上海机务段人事主管)被指控:受贿篡改档案、吃空饷

举报称,姚志勇于2011年收受职工何国平5000元贿赂,篡改其档案并违规延长退休5年,导致社保基金损失。其行径涉嫌触犯《刑法》第385条“受贿罪”及《社会保险法》第88条。

4. 安路生(中铁总公司原上海铁路局局长、原闸北区区长)被指控:包庇腐败、妨碍司法。安路生任闸北区区长期间,指使劳动仲裁委伪造证据,在庭审中提供虚假《分房协议》《调配单》,甚至篡改记工表(见劳动案例1388号庭审笔录)。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

作为职工唯一的诉求就是资金返还:要求上海铁路局返还被挪用的集资款及养老基金,总计约80亿元。呼吁司法介入中央纪委、最高检对涉事人员立案调查,追查贪污、受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据《监察法》第11条)。要求对举报人及职工提供人身保护,严惩报复行为。

肖羊根表示,自2000年起多次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局纪委举报,但未获实质性回复。近期通过公开渠道提交证据材料,包括伪造协议原件、社保异常记录等,希望推动案件重启调查。此类案件暴露了国有企业内部监管漏洞,建议建立第三方审计机制,防止资金滥用。”

目前,上海铁路局未就此事公开回应。部分退休职工表示支持肖羊根的举报行动,呼吁上级部门彻查。网友评论称:“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必须严查,给职工一个交代!”法治社会不容腐败,公平正义亟待彰显肖羊根以古稀之年实名举报,直言“愿以余生为赌注,誓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此案不仅关乎职工权益,与中国铁路安全为重点,特别是现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领导人安路生在上海铁路局任职期间就长期行车安全事故,犯有挪用上海铁路分局职工养老基金有贪污嫌疑,为确保中国铁路的行车安全这样的腐败嫌疑犯还能胜任吗?更考验司法公正与国企监管效能。我们呼吁相关部门依法介入,尽快查明真相,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