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人生最后一次重大创业项目。我愿意押上人生全部的声誉,亲自带队,为小米汽车而战”,2021年3月30日,小米汽车董事长雷军在小米正式进军智能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布会上如是说。但如今,雷军的声誉正在受到严重的挑战。

5月5日,媒体报道,小米汽车正式把“智驾”更名为“辅助驾驶”,这意味着小米汽车这一重要的卖点,被有关部门贴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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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小米在官方APP车型参数页“辅助驾驶”这一功能的最下方,密密麻麻写了一行灰色小字:

“辅助驾驶功能并不能代替驾驶员控制车辆,驾驶员始终承担着安全驾驶车辆与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全部责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请务必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时刻关注车辆周围情况,并做好随时干预车辆的准备。切勿依靠辅助驾驶功能来应对突发的紧急情况,否则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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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直接用“否则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这样的字眼来“恐吓”或者说“教育”自己的用户,这在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或是第一次。

不仅如此,近日,多名博主反映,小米SU7参数图片) Ultra汽车更新了1.7.0车机版本。新的车机系统对车辆最大1548匹的马力进行了限制,车主需要在指定的赛道达成赛道成绩后才能解锁,否则只能使用大约900匹马力。

此外,该版本还新增了直线竞速等待功能。在P挡状态下等待60秒后,车主可以开启直线竞速模式。这一功能限制了车主在等红绿灯时进行“弹射起步”的行为。

而在此之前,用户只需通过《驾驶安全注意事项》测试即可开启全部性能模式。

由此,不少车主纷纷发文表示质疑。有车主称:“这就像买了台顶配电脑,结果显卡性能要考试才能用”。

有观点认为,小米这一单方面行动,或存在违背“契约精神”的情况,致使已交付及已支付定金但尚未交付的车辆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迫于压力,5月2日,小米停止了这一OTA行为。

这两件事一前一后,引发了整个汽车圈的广泛热议。

外界普遍认为,小米此次改名,以及限制车辆马力的行为,一是因为国家针对辅助驾驶的法律法规、监管收紧从严所致,其二是因为小米汽车事故频发,引发了广泛的负面评论,致使小米汽车或主动寻求破解之道。

业内普遍认为,国家针对智驾的监管收紧,或与今年3月29日发生在安徽高速的小米智驾事件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3月29日晚,一辆小米SU7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行驶过程中遭遇严重交通事故。网传视频显示,事故车燃起熊熊大火,车内三位连夜赶赴外地考公的女大学生均未能从这场大火中活着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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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小米的公开声明显示,事故发生前,车辆处在辅助驾驶状态,并车机系统曾警示车主“请手握方向盘”、“请注意前方有障碍”,随后辅助驾驶自动退出,改由人工接管,但留给人接管的时间仅约2秒。此后车辆发生剧烈碰撞,碰撞时时速为97km/h。

小米这一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到底这事小米应该负什么责任,车主应该负什么责任,各种争执此起彼伏。很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一篇文章彻底改变了整件事情的舆论走向。

4月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众号发布了这样一篇文章:“智慧领航,安全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功能使用须谨慎”,文章指出,“从网上公开报道的事故案例来看,驾驶人未按规定滥用辅助驾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这篇文章列举了五起事故,其中第五起正是小米SU7安徽高速事故。

这意味着,小米SU7安徽事故已经被官方定性为“驾驶人未按规定滥用辅助驾驶”。而根据媒体报道,早在4月2日,事故遇难者母亲已经清空了所有质疑小米的微博。公开报道显示,事故发生后,这位家属曾发布信息称:“小米的技术人员该死,不成熟的东西为什么要推出来害人,我孩子死的冤。雷军,我还是你的粉丝,你必须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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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篇文章中,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指出,关于车企误导宣传的相关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若车企通过广告或宣传材料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如将2级辅助驾驶描述为 “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有网友质疑小米是否存在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的情况。根据公开信息,就在三位女孩出事的同一天,3月29日,小米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出席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5)并演讲。

在演讲中,雷军称:“智能驾驶这块,小米来得最晚。但是在过去三年里面,我们的团队非常非常努力。在过去的一年里面,我们从高速NOA到城区NOA到无图NOA再到端到端大模型,车位到车位,包括VLM,我们已经全量推送。所以,任何一辆小米汽车,现在用的都是端到端的自动驾驶”。

雷军在这里明确使用了“自动驾驶”这一描述。据麦肯锡《2024年中国汽车消费者洞察》显示,62%的消费者误认为L2级辅助驾驶“可完全接管车辆”。公开报道显示,据媒体采访安徽事故遇难者母亲,其女儿存在轻信辅助驾驶的情况。

这是否意味着雷军应该为此次事故担负一定的责任呢?截至目前,我们仍未看到官方针对小米汽车的任何处理意见。

紧接着,业界就传出工信部那场著名的“闭门会议”。4月16日,根据工信部闭门会议纪要及《通知》要求,新规从三大维度重塑行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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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宣传层面,禁用“自动驾驶”“高阶智驾”等术语,统一为“组合辅助驾驶”;技术层面,强制安装人脸识别、座椅压力传感器,脱手超60秒需说明合理性;责任层面,OTA升级每年限4次,紧急升级需按召回流程审批等。

那到底,相关部门的这些改变是否真的是因为小米SU7的这一事故呢?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今年3月25日晚间,特斯拉中国官网对其辅助驾驶系统的命名进行了调整。原“Autopilot自动辅助驾驶套件”已改名为“辅助驾驶套件”,而其中的“FSD 智能辅助驾驶”也更名为“智能辅助驾驶”。在此之前,特斯拉FSD的中文名称为“完全自动驾驶能力”。

而更早的信息还显示,今年2月28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避免驾驶员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作为自动驾驶功能使用”。

这意味着,早在小米之前,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行业里存在大量使用“自动驾驶”一词,消费者存在滥用辅助驾驶的情况。

唯一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既然特斯拉早在3月25日晚就对旗下辅助驾驶系统的原中文名进行了更名,为何小米雷军直到3月29日还在演讲中使用“自动驾驶”一词,以及小米汽车直到5月5日才对辅助驾驶系统的中文名进行了更名?以及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文章指出,企业若存在虚构、夸大宣传辅助驾驶导致出现重大事故的情况,会对企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这一原则,安徽高速小米SU7事故符合这样的情况吗?作为小米汽车的董事长、创始人,雷军本人最终真的会为此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