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杉杉股份披露控股股东重整进展公告,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5月15日14时30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

2025年3月20日,杉杉集团及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于被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杉杉股份表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20,29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1%;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205,264,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

来源:读创财经